财政部官方网站12月24日发布消息称,国家对利用废弃动植物油脂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2009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消费税的生产企业将获得返还。
据这份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测算,免征消费税后,每吨生物柴油的生产成本将降低约900元。
多位人士对《科学时报》记者表示,免征消费税有利于增强生物柴油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生物柴油行业的发展,但很难引发投资热潮。
难以引发投资热潮
“免征消费税,生产企业每吨节省900块钱成本,这是一个利好。”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副秘书长孙善林说,“但是,光靠免征消费税很难引发投资热潮。”
2005年,国际原油价格和动植物油脂价格的低位状态,以及欧洲生物柴油发展态势促使国内大量投产生物柴油,生物柴油产能从零发展到约300万吨的规模。到2007年时,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带动了整个食用油脂和工业油价格的大幅上涨,绝大多数生物柴油企业陆续关闭。2007年后我国生物柴油行业就处于低谷状态。
生物柴油的发展一直受制于原料的困扰,而这一问题在短期内难以解决。目前国内生物柴油主要原料为餐饮废弃油脂和酸化油,但这一渠道也面对着高成本和持续供应的挑战。另外,由于地沟油收集缺乏监管,导致地沟油加工企业输出的产品质量也参差不齐,这对生物柴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头疼的问题。
木本植物的麻风树(小桐子)被寄予了希望,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麻风树亩产量还有待提高,还有病虫害的防治,还有采摘的成本问题。即便目前广为知晓的中海油海南岛的项目,专家仍预计:“小桐子要作为原料使用,至少也得7年时间。”
“中国生物柴油产业发展这么多年,实际还不能说是一个产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长远性课题研究室副主任杜泽学教授说:“整个产业的路没有走通。生物柴油调和燃料B5标准没有出来之前,中石化、中石油没法把生物柴油加入到石油里销售,造成前期生产出来的生物柴油没有一个明确的销售渠道。”
如果一个行业的产品销售没人管,谁都不知道它销到哪里去。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分析说,地沟油流向餐桌与生物柴油没有明确的流向关系紧密。
从产量上看,目前我国生物柴油生产产量约为40万吨。具体到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真正年产达两、三万吨的生物柴油企业,屈指可数。”上述专家说,“即使这屈指可数的几个厂,他们的产品离国标的要求也很遥远。”
“还需要其他的配套政策。”孙善林说,“例如管理、销售等环节都需要配套政策,还有地沟油该怎么管理起来,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怎么对待?这些都需要完善。”
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一位长期研究生物柴油定价机制和财税扶持政策的专家对《科学时报》记者表示,目前生物柴油企业能走到正规销售渠道的都很少,免征消费税很难引发投资热潮。
生物柴油消费税取消始末
关于生物柴油消费税是否征收的问题,最早可以追溯到2004年。当时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了一份《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有关问题的请示》(川国税发〔2004〕58号),咨询是否可以不征收“四川省古杉化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的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批复(国税函【2005】39号):“根据《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8】192号)规定,四川省古杉化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属于柴油消费税征税范围。因此,同意你局意见,对四川省古杉化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征收消费税。”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1183号)更是明确表示:“以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提纯、精炼、合成等工艺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事情改变于2008年1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在这份于2009年1月1日执行的文件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1183号)”同时被废止。
因此,生物柴油消费税问题变成“没有说收也不说不收”的状况。
“后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了防止成品油提高消费税后发生逃税行为,就把生物柴油也列入消费税范围里。”全国生物柴油行业协作组一位专家对《科学时报》记者分析说。据此,生物柴油每升要收8毛钱,也就是一吨收900多元的消费税。
这使得生物柴油企业生存艰难。呼吁免征消费税的声音不断出现。
2010年12月24日,财政部官方网站透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对利用废弃动植物油脂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本报记者 包晓凤 龙九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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