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不能逃避责任
在20年间,国际社会先后达成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哥本哈根协议》等基本法律框架和政治共识,这些成果来之不易。
2010年12月,联合国气候大会在坎昆举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代表团的言行备受各方关注。总体而言,中国在会上发表的观点有一个鲜明的特色,就是发达国家不能逃避自己的责任。
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提出四个坚持:
首先,各方要坚持以《公约》和《议定书》为基础。要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关心的《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快速启动资金、适应、技术转让、森林等问题上取得实质性成果,在减缓、透明度等问题上取得积极进展。
二是坚持以共同发展为目标。发达国家应率先大幅减排,为发展中国家腾出必要的发展空间,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
三是坚持以加强合作为途径。发达国家要通过国际合作,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的支持。中国将继续通过南南合作向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国家和非洲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是坚持以切实行动为保障。《议定书》发达国家应努力完成第一承诺期确定的减排任务,并在第二承诺期进一步承担大幅度量化减排指标,非《议定书》发达国家应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的承诺。发展中国家也要根据国情和能力,采取自愿有效的适应和减缓行动。
从工程减排到结构减排
对于“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规划,国家发改委已经有了明确的思路。
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十二五”期间,将把大幅度地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作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将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全面改革资源税,研究开征环境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更多地采用鼓励性的经济政策,发挥市场机制,起到促进节能减排的作用。国家还将完善政策机制,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关系,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脱硫电价。
作为减排领域的主管部门,环保部提出的从“十一五”期间的工程减排为主转换到结构减排为主,更加令人瞩目。
所谓工程减排,就是电厂上脱硫设施和企业上污水处理设施,以减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据了解,“十一五”期间的减排主要靠工程减排完成,成效非常明显。统计显示,2010年末,脱硫机组的装机能力是2005年以前的10倍,从4000万千瓦增加到4.7亿千瓦。城市污水处理厂由2005年的5000万吨日处理能力上升到了2009年的一亿吨污水处理能力,“十一五”期间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数量是此前50年总量的一倍。
工程减排成效巨大,但是,由于工程建设总量和速度已经接近极限,
“十二五”期间必须寻找新的减排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就是结构减排。
所谓结构减排,就是通过调整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结构来实现总量减排。理论上讲,这是一个长效的解决机制,但是,仅凭环保部一个部门是无力推动的,需要各个部委和个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
事实上,在很多地方,调结构调了很长时间,相关各方调门都很高,但效果不大。有人评论,调结构“很容易伤筋动骨。”
“十二五”期间结构减排能否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尚待观察,但环保部门的决心是很大的。
2011年行动已经开始
节能减排,有关部门已经动起来了。
2010年12月下旬,从环保部传来消息。2011年元旦过后,由20多名环保部司局级干部带队的减排核查组将奔赴各地,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污染减排数据进行核算。从紧、从严将是核查组遵循的重要原则。环保部长周生贤强调,这次核查核算要严格防止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对任何环保部门,如发现数据造假,都要严肃处理。
环保部的举动,受到各方好评。不能因为“十一五”过去了,数字就不用核查了,旧账也要算。
算旧账的同时,环保部公布了新的“十二五”减排目标。根据这个目标,到2015年,全国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将比2010年减少10%,而COD的排放总量将比2010年减少5%。
工信部也行动起来了,首先拿传统的耗能、污染大户水泥开刀。
2010年11月25日,工信部印发了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水泥行业能源资源消耗高、环境负荷重的局面还未得到根本改变,节能减排仍有很多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意见也提出了具体的量化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国水泥生产平均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小于114千克标准煤/吨,水泥综合能耗小于93千克标准煤/吨。水泥颗粒物排放在2009年基础上降低50%,氮氧化物在2009年基础上降低25%,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
行动已经开始,希望节能减排方面,2011年是一个良好的开局之年。本报记者 王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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