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道一加油站今晨零时后更换了价格牌。 记者庄小龙摄
广州深圳今起执行粤Ⅳ标准汽油正式销售价
本报讯 (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岳佳综)粤Ⅳ标准汽油按国Ⅲ油价卖的历史结束。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从今天起,广州、深圳两地同时实施粤Ⅳ标准汽油销售价格新政策,即:在现行国Ⅲ标准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每吨加价200元。这意味着,在广州、深圳两地,从今天起,加粤Ⅳ标准汽油的车主将比往常每吨多付200元。
记者获悉,广州市从去年8月1日起推广使用粤Ⅳ标准汽油,其间粤Ⅳ标准各种型号的汽油一直按国Ⅲ标准汽油价格销售。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广州、深圳执行粤Ⅳ标准汽油价格政策,在现行国Ⅲ标准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每吨加价200元。
省物价局称,本次调整后,广州市销售的粤Ⅳ标准90号、93号、97号汽油的最高销售价格将分别达到6.69元/升、7.21元/升和7.81元/升,与现行的国Ⅲ标准汽油最高售价相比,每升分别提高0.15元、0.16元和0.18元。
省物价局分析指出,粤Ⅳ标准汽油价格之所以比国Ⅲ油更贵,主要是因为炼油企业生产成本与国Ⅲ标准汽油相比有了较大提高。
据环保部门反映,与国Ⅲ标准汽油相比,粤Ⅳ标准汽油的硫、苯、烯烃等有害物质含量明显降低,其中硫含量降低了66.67%,有利于削减机动车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据测算,如果广东去年能全面实施粤Ⅳ标准成品油的话,那么与2007年相比,全省就可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总量79.27万吨,其中珠三角可以削减49.98万吨。
省物价局表示,目前,全省只在广州、深圳两市推行粤Ⅳ标准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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