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确定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纳入“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的约束性指标,这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削减一定比例;在确保全国总体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十二五”期间减排将对东、中、西部地区实行区别对待。其总体原则是,与“十一五”相比,对东部地区的要求要高一点,中部地区基本持平,对西部地区减轻压力。这是今天在京召开的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透露的。
据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透露,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保护体系逐步完善,是未来5年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
今年确定的减排任务是,同2010年相比,四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均下降1.5%。“考虑到‘十二五’开局各地投资冲动高涨,国际经济日趋回暖,以及需要时间部署新增约束性指标,污染减排任务相当艰巨。”周生贤说。
周生贤表示,做好环保工作具有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严峻挑战:治污减排的压力继续加大,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继续加大,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继续加大,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压力继续加大。环保部将拟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企业集团的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具体减排任务和措施。加强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这三大体系建设,统筹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及其动态更新数据,研究确定“十二五”污染减排基数,制定和完善四项减排指标的核查核算和考核办法。同时,环保部将会同其他部门积极完善有利于减排的政策机制,比如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在重点区域和城市开展机动车排污费试点。
(记者孙秀艳、武卫政)参与互动(0) | 【编辑:宋亚芬】 |
专题:节能减排 中国企业在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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