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1月24日电(王剑)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2007年由上海客商投资2千多万元建设一污水处理工程,至今仍未投入使用。但从2010年9月开始,金溪县已经开始收取污水处理费。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4日曝光该事件。
据江西省效能办监测点反映,金溪县2007年由上海客商花费2千多万元建了一个污水处理工程,不知什么原因至今仍未投入使用。但从2010年9月开始,金溪县自来水公司却开始收取污水处理费,居民用水都要收取0.8元/吨。全县每天用水量3-4万吨,可收两万多元污水处理费。现在污水处理工程迟迟不用,既浪费国家财力资源,又增加用水户经济负担。
抚州市效能办高度重视江西省监测点效能办反映的问题,立即责成金溪县效能办进行调查核实。经查,金溪县污水处理厂2007年5月由上海森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该县政府签订投资兴建合同,由投资商融资建设,前期建设进度和质量也有保证。
自2009年7月以来,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投资商资金链断裂,自筹资金不足,拖欠设备款、工程款较多,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阻碍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
2010年,金溪县政府和原投资商终止了合同,并成立污水处理厂运营筹备工作小组,进驻污水处理厂接管运营、管理等具体工作。2010年11月高薪聘请了抚州市海川环保工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抚州市污水处理厂BOT投资商)帮助厂区进行技术人员培训,指导运营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等,厂区近期内有望正式步入正常运行轨道。
金溪县表示,按照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经金溪县人民政府批准,2010年金溪县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批准收取0.8元/吨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完善原投资方厂区未完工的基础设施建设。
抚州市效能办称,将督促金溪县政府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其尽快投入使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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