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多晶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组件(资料图) 中新社发 江苏-徐瑞平 摄
中新网1月24日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并于今日发布,《条件》规定,到2011年底前,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生产线将被淘汰。
在能耗方面,《条件》规定,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应小于80千瓦时/千克,到2011年底前小于60千瓦时/千克。半导体级直拉用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100千瓦时/千克,半导体级区熔用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120千瓦时/千克。
在资源循环利用方面,《条件》规定,还原尾气中四氯化硅、氯化氢、氢气回收利用率不能低于98.5%、99%、99%。水资源须实现综合回收利用,水循环利用率须≥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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