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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空气质量纳入政绩考核 每月排序 年终算账

2011年01月25日 10:4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合肥市环保局日前下发《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从2011年1月11日起,年终县区政府考核,空气质量将首次被纳入考核中。辖区空气质量长期低迷,将影响县区年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合肥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指出,市政府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纳入对各县区、开发区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每年评价各县区、开发区环保政绩的依据之一。


  记者了解到,参与考核的空气质量监测包括两部分,采取自动监测加流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自动监测子站监测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3项污染因子,流动监测点位监测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因子。


  办法规定,未设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的县、开发区应于2011年底前分别在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和辖区内设立,2012年起通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开展考核。合肥市环保局每月对各县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进行
汇总排序,次月5日前向合肥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向各县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通报。

中国环境报 记者 潘骞 通讯员 夏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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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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