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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2011年02月09日 15:46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吉林省今年1号文件——《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

  文件指出,“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争再增加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实施19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另外,发挥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各级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力争今后10年全省全社会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另外,我省将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推行农业灌溉用水实施支渠口及以下计量收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记者 单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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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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