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我市启动实施五大水源地保护工程,以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提高饮用水源水质,保障中心城区饮用水的安全供给。
市级有关主管部门近日联合发文,决定从水环境整治与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中心城区重要饮用水源地市域范围内具有水源涵养作用的生态公益林的效益补偿。补助标准在原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暂定每年每亩提高5元,补助时间从2010年起。列入保护的水源地为白溪、横山、亭下、皎口、周公宅五大水库坝址以上库区及其上游集雨区内的水源涵养林。水源涵养林面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据了解,经林业部门核定,水源保护工程范围内的水源涵养林面积共计59.8万亩。各县级财政部门将公示后的水源涵养效益补偿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入农户个人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用账户。有关部门将定期对水源涵养效益补偿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市水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林业部门、水库管理局和水源地所在乡镇政府、村级集体组织,做好当地区域内的水源涵养林保护管理工作。(孙吉晶 杨文忠 康青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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