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社区文化广场,孩子们自觉地向垃圾分类箱丢垃圾 羊城晚报记者 陈文笔 摄
■市两会前奏
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每次50元罚款。
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
羊城晚报讯 记者田恩祥报道:17日,广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称,《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下简称《规定》)经市政府第13届1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标志着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一个规范化、法制化的新阶段。
据市政府法制办林琦副主任介绍,该《规定》是国内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公布施行一段时间后,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在条件成熟之后可考虑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规定》中对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行为设定了罚则。其中,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每次50元罚款;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
另外,规定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垃圾分类的类别。市城市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她表示,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过规范投放主体的行为、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调整垃圾收运车辆设备以及建设相应的分类处理设施来完成,垃圾分类实际上贯穿于垃圾产生、投放、收运和处理的全过程。因此,《规定》第4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2012年本市应当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
今年目标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0%
资源回收率达16%
资源化处理率达90%
末端处理率低于75%
无害化处理率达85%
举措
·尽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工作及阶梯式终端计量收费及奖惩办法。
·年内将组织3-4期各区街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垃圾分类指导员、自愿者进行业务培训。
·组织全市1747所学校开展以利乐包等资源回收为重点的垃圾分类。
·动员全市733个农贸市场减少塑料购物袋。
·倡导全市251家星级饭店减少一次性生活日用品、进行餐饮垃圾分散资源化处理。
·力争2011年李坑生活垃圾焚烧二厂建成运行,大力推进番禺、花都、增城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六区、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二场建设,确保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
·推进兴丰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增加大田山生化处理基地、市园林基质厂的处理能力,加大有机易腐垃圾的处理力度。
问答
在即将到来的市两会上,将有不少代表委员关注垃圾分类的问题。17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首先进行了询问,城管委与法制办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问:市民在家中要做到垃圾分类是否要增加垃圾桶的数量?市民是否需要自己掏腰包购买分类桶?
市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绝不会让市民多掏一分钱。不过,如何在家中分类处置不同的垃圾着实是一个新课题。在垃圾桶旁边再设多一个垃圾袋专门用来装餐厨垃圾。干湿垃圾一分开,干垃圾里很多成分就能回收。干湿不分开,回收率大大降低。作为其他垃圾类别中的大件垃圾要按规定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环境卫生作业单位上门收集搬运。过期药品、废灯管等有害垃圾平时很少产生,拿去小区的有害垃圾收集点也不会很麻烦。
分类垃圾桶的设置在《规定》中第12条有具体规定: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区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有物业管理的商品住宅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各单位则由产生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公共场所由场所主管部门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问:罚则能否有效果?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琦:《规定》出台后,垃圾分类是市民一项应尽的义务,罚则是一个义务性规定。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个人不按规定投放垃圾将被罚款50元,合法性上没问题。垃圾分类的5个环节都有罚则,市民发现有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可以向城管举报,各个相关部门按照职权范围来监管。可以有一次责令改正的机会,但是如果不改,就要处罚。
问:会建有害垃圾处理厂吗?
张建国:垃圾分类重要的一条就是把有害垃圾分出来,目前环保部门已经授权城管处理有害垃圾。现在每个社区都会根据人口设置有害垃圾收集点,桶是红色的,有专门人员收运。目前每个区都在建设有害垃圾的临时存放点,每年集中起来交给市里处理,去年年底市里共处理有害垃圾12吨。目前,广州市正在建设有害垃圾处理厂,希望年内能建好。去年的有害垃圾是送出广州以外的地方处理的。
问:兴丰填埋六区和李坑二期目前什么情况?
城管委主任李廷贵:目前建设规划都已经落地,兴丰六区已有规划,正在招标,李坑二期正在进行征地的手续。
问:是不是如果分类减量效果明显就不用再建设焚烧厂了?
张建国:垃圾处理还是以焚烧为主,进行分类后不等于就没有垃圾了,不等于分类之后不需要填埋和焚烧。每个区要适当建设终处理设施,可以是焚烧厂,也可以是填埋场等,各区不一定都要建设焚烧厂,只要达到无害化都是可以的。
田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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