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机制是否建立、环境质量是否得到改善、经济发展方式是否得到转变、环境监管能力是否得到加强来作为污染减排工作的检验标准
“十一五”规划中首次提出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五年过去,201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05年下降12%左右,二氧化硫下降14%左右,双双超额完成减排任务。这一数据是怎么算出来的?如何确保统计数据和减排成效的真实可靠?如何在工作层面推进减排工作?如何量化减排的实际成效?如何考评各地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这些问题受到广泛关注。
对此,我们提出了“中国式的污染减排路线图”。这是污染物减排管理的技术路线、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的总和,以“淡化基数、算清增量、核实减量”三大原则为中心,纵向上包括落实四条检验标准,实施九项制度,构建完善的减排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横向上包括推进三大措施、建立三大体系和把握三大环节。新方法的数据来源不再依据地方上报,主要考量的是新增量,故而基数不再是总量的决定因素,被称为“淡化基数”。
在产业结构没有大变化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是GDP增长、工业化、城市化的函数,可以根据宏观数据推算出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比如,要计算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只要找到GDP的增量和城镇化率的增量即可,而二氧化硫的增量则由各省份的燃煤增加量来确定。在一段时间内,单位GDP产生的工业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是一定的,这就是“排放强度”;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每增加一个城镇人口,产生的生活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也是一定的,这被称为“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两者相乘就可以算出各省份的污染物排放新增量。
有了新增量,地方必须要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减排,做减法。比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关停了多少小火电,建设了多少脱硫设施,减少多少二氧化硫排放等。这个数字是由各地政府上报,环保部门将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即“核实减量”。
三大原则解决了数据来源问题,但数据的真实性如何?用什么制度来确保减排的真正推动?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对此,我们建立了污染物减排监测制度、核查制度、预警制度、考核制度等九项制度。
比如核查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减排量,一方面要核查日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厂运行天数,进、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等参数,查查中控室相关设备运行记录、监督性监测报告等台账资料,另一方面我们建立了在线监测制度,有在线监测记录。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早中晚、南方北方、旱季雨季都会有一些规律性的变化,这会反映在运行曲线上。除此之外,处理设施运行要耗电,如果没有用电量,其他的原辅材料没有使用,也没有产生污泥,就可以断定数据不真实,因此就不能记减排量,已记过减排量的要作为增加量加回来。
最后,检验地方减排是不是真正做了,或者有什么效果。我们提出以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机制是否建立、环境质量是否得到改善、经济发展方式是否得到转变、环境监管能力是否得到加强来作为污染减排工作的检验标准。
这样,把数据来源问题解决了,检验标准也解决了,推动的措施解决了,整个减排工作就可以实实在在地推动下去了。
参与互动(0) | 【编辑:宋亚芬】 |
专题:节能减排 中国企业在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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