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4日电 3月11日日本特大地震中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使核电站的安全性问题,及核电站如何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引起广泛关注。中核集团首席快堆专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快堆工程部总工程师徐銤表示,中国核安全法规标准采用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最新研究成果,核电站建设和运行安全可控,但也应从日本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制定更加周全的应对自然灾害的安全预案。
徐銤就日本特大地震引发核电站泄漏事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核事件分级表,这次福岛核电站的事件等级被日本官方评定为4级,低于5级的美国三里岛事件,更远低于7级的切尔诺贝利事件。按照现在掌握的信息看,反应堆处于受控状态,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采取了准确有效的应对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泄露的放射性物质是有限的,不会大范围波及群众,更不会飘散到中国。但对后续发展应密切关注。
徐銤介绍说,核电站发生意外时确保安全有三大要素,一是安全停堆,二是导出余热,三是包容放射性。日本福岛核电站基本做到了上述三点,但由于1号机组和3号机组备用冷却系统失灵,剩余裂变产物产生的衰变热量无法导出,高温燃料和水反应产生氢气,释放出来的氢气在核岛密闭厂房内发生爆炸,带出了部分放射性物质。
据徐銤介绍,日本福岛核电站1号机组为上世纪70年代初建成的首批商用核电站,中国正在运行和建设的核电站多为80年代和90年代后改进型或革新型核电站,安全性能优于首批投运的商用电站。
徐銤强调:“中国核电站‘门槛’比世界平均水平要高,核电站的选址更加保守、安全,均远离地质断裂带,建在稳定的基岩上。抗震标准、防洪标准等都做到了‘高一级’设防,并且受国家核安全局的严格审查。”
徐銤说:核电站的设计建设考虑到经济性,都按照千年一遇自然灾害的标准进行,但此次日本发生里氏9级地震加上伴生的大海啸,是人类历史的巨大灾难。值得欣慰的是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对地震中的核电站安全高度重视,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和群众安全疏散撤离计划。日本地震中面对危机的管理有许多经验值得思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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