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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四举措确保核电发展安全

2011年03月17日 09:54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应对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3月11日,日本发生里氏9级强震,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日方正在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缓解事故影响。我国辐射环境监测未发现异常,国内所有运行核电机组处于安全状态。根据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专家组分析,福岛核电站目前泄漏的放射性物质经大气和海洋稀释后,不会对我国公众健康造成影响。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核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核电发展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会议决定:(一)立即组织对我国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二)切实加强正在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三)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要用最先进的标准对所有在建核电站进行安全评估,存在隐患的要坚决整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立即停止建设。(四)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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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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