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精神,省物价局4月6日晚发出通知,自4月7日零时起上调我省成品油价格,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500元和400元,西安地区90#汽油和0#柴油每升分别提高到6.99元和7.22元。
我省汽油最高零售价具体为:中北部价区(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榆林、杨凌)90#汽油Ⅱ(标准品)6.99元/升,93#汽油Ⅱ7.41元/升,97#汽油Ⅱ7.83元/升;陕南价区(汉中、安康、商洛)90#汽油Ⅱ(标准品)7.07元/升,93#汽油Ⅱ7.49元/升,97#汽油Ⅱ7.91元/升。我省0#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西安市区7.22元/升;其他地区7.39元/升。
省物价局要求各价格部门严格控制成品油调价连锁反应,并明确这次成品油调价后,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不作上调;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各地可采取调整出租车运输价格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进行疏导,在疏导措施出台之前继续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的方式稳定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公路客运增加的成本支出,按油运价格联动机制,采取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的方式适当疏导。另外,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绿色通道”等有关政策,坚决制止搭车涨价行为,努力稳定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价格。(记者 王向华)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