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造假禁而不绝,《半月谈》记者最近在江苏、安徽等地调查假“环评”出笼真相。环保部2010年6月发布的数据显示,75家被抽查的环评机构,30家出现了质量和管理问题,比例高达4成。
“环评”一步步走到今天,有些环评作假,公众一点也不意外,和许多“舶来品”遭遇的困境一样,皆为“水土不服”。看似周密的制度设计,最后都经不起现实的折腾。环评造假,由表及里——环评暗箱操作,缺乏必要的透明性,为造假提供土壤;相当数量的环评机构隶属或者挂靠政府部门,环评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环评限于“同行评议”,把它当作纯粹的技术过程,而忽略公众参与;某些地方政府对GDP的崇拜,根本不重视项目环评……
诸多的困境,如丝缠绕,如幕遮蔽,把环评行业罩个密实。长此以往,不仅毁掉这个行业的公信力,更是对社会和谐的消解——每一起环境事件,对社会都是一场挑战。环评从何突围?专家们指出,环保部门成为真正的裁判员,环评企业通过市场优胜劣汰;明确参与环评项目专家的准入门槛,建立规范统一的专家库;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约束环评企业等。头痛医头,或可缓解症状,难称根治之策。只要“GDP狂热症”未除,环境红利便难以终结,环评就不会真正被重视。
某些地方政府的GDP崇拜一时之间难以退出舞台,恐怕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其主导经济发展的势头不会减弱,在这种现实情势下,在环评中增进公众参与,以协商提升环评的科学性、公正性与民主性,不失为补救之道。从权利角度切入,环境关乎公众的切身利益,公众有权了解、监督甚至决定环境变化的公共决策,不让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就是漠视公众权利的行为。
在这个意义上说,只有专家或者官方意见、无公众参与便难以提高公信度;从现实意义审视,公众介入环评,可以提高公众对项目的了解,对政府决策的认同,减少公众和建设、规划者之间及公众和政府之间的冲突,这何尝不是建设方或者地方政府的夙愿?现代社会治理,应该学会充分协商,不同利益团体之间,通过平等对话、公平博弈,事前谋求共识,减少事中分歧,消弭事后矛盾。在这个方面,2006年的厦门PX项目风波是一个绝佳教材。
随着经济的发展,由利益引发的矛盾也将更加激烈,无论哪一个环节(包括环评),都应该比过去更加重视公众表达,尊重科学和公众意见,以此作为提升治理合法性与效益的新管道。 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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