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能源频道

日本倾倒毒水污染海洋 将导致海洋生物灾难

2011年04月08日 11:33 来源:国际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核污水将侵害食物链,此举损人不利己,被指违反国际法

  海洋生物受到美国核试验辐射的影响,产生变异,从此拥有无坚不摧的力量;飞机、大炮、坦克,这些现代武器在它眼里根本就是玩具——这是日本著名导演圆谷英二创作的科幻形象“哥斯拉”。他大概想象不到,在“哥斯拉”问世50多年后,在他的故乡福岛县,核电站爆炸后泄漏出的大量高辐射污染水正在渗入广阔的海洋,而更为大量的中低辐射污染水则人为地排入大海。一时间,外界甚至有人担心,电影中的“哥斯拉”怪兽也许会成为现实。

  4月5日,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开始将福岛第一核电站内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1.15万吨受污染水排入海中,对此,东电公司和日本政府均表示,实施这一措施是“万不得已之举”,污水排放不会对海洋环境造成影响。然而,一些研究海洋生态的专家表示,海洋生物的卵和幼体对核辐射较为敏感,核物质将改变它们的基因,虽不至于产生“哥斯拉”,但海洋食物链将受到破坏。倘若污染时日延长,海洋生态不可避免地会遭到侵害。

  日方坚称是“无奈之举”

  4月6日一早,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宣布,在采取注入阻水材料等措施后,当天凌晨福岛第一核电站2号机组的放射性污水已不再泄漏。此前,2号反应堆取水口附近的裂缝处,辐射值超过日本法定限度750万倍的污水不断地从一个破裂的混凝土深坑渗入大海。由于辐射水平极高,即使是采取了恰当防护措施的工作人员,也无法走到足够近的距离从事维修。尽管漏水的地方已经堵住,福岛第一核电站1至3号反应堆外竖井内的强辐射污水总量高达6万吨,如何处理仍然令人挠头。

  与此同时,为了给高辐射污水的储存腾出空间,东电公司从本周一开始将1万多吨的低辐射污水排入海洋,目前工作仍在继续。据了解,污水中放射性物质碘-131的浓度约为正常时期安全值的100倍,最高时达到500倍,铯-134和铯-137的浓度为安全值的50至70倍左右。污水排放将一直进行到周五。

  考虑到外界对污水入海的质疑,日本方面这两天忙于做解释。东电公司声称,此举是“一项不可避免的措施”,宣布时一位官员还“强忍泪水”。

  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发言人西山英彦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把毒性较小的水排入大海,政府就可以释放出更多的空间来储存毒性更大、妨碍反应堆修复与控制的污水。西山英彦说,事实上,我们不希望采取这一措施,但是储存污水的其他方案实施起来耗时太久,比如采用一艘大型驳船,和一个被称为“巨型浮体”的浮动码头。

  东电公司承认,污水排放将污染海洋,但强调即便成人每天食用附近海域的鱼类、贝类及藻类,也只相当于每年遭受0.6毫希沃特的辐射,仅为人体在自然界中每年受辐射量2.4毫希沃特的1/4。日本政府也表示,放射性污水将“很快被海水稀释”。

  将导致海洋生物灾难

  与东电公司和日本政府的淡定不同,各国专家学者闻讯后纷纷表态,认为日本此举将给海洋生态带来深远影响。

  美国《纽约时报》报道说,过去一周,日本东部沿海海水样本中碘-131和铯-137的水平已经上升。自然界中的电离辐射造成的基因损害大部分可以恢复,但人类活动制造的过量辐射对生物体的基因损害却难以修复。

  莱曼大学海洋研究实验室的学者约瑟夫·拉什林对“美国国家地理学会”指出:“核辐射入海后可能造成一定数量的生物死亡,但是与生物基因受到的影响相比,这还不算让人特别担忧。问题主要在于,辐射物质将改变生物基因或者通过食物链传递给其他生物,对生物繁殖造成影响。”拉什林说,大部分变异的生物都无法存活,但是一些生物能够将变异传递给下一代。而且,如果受辐射的生物成为其他生物的食物,辐射就会随着食物链传递下去。

  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环境辐射学专家比尔·伯内特对媒体说:“好在碘的半衰期只有8天,如果他们能够停止泄漏,这就是个短期问题。但是,铯是个较为严重的问题。海洋环境中铯的放射性完全衰减,需要几代人的时间。”

  更令人担心的是,随着时间的增加,放射性物质不但会进入食物链,还会影响到海底淤泥。拉什林表示,如果是短期污染,情况还不算糟,但如果辐射泄漏持续几个月的时间,日本就得应对一场严重得多的海洋生物灾难。

  核毒水对中国影响大吗

  实际上,海洋一旦被污染,影响的不仅是日本本国的渔业,日本邻国乃至全球恐都无法幸免。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日本政府说污水排放没有事先同其他国家商量,但曾将这一决定告知俄罗斯、韩国、中国和美国等国的使馆。

  据韩联社报道,日本政府于4月6日上午向韩方介绍了放射性污水的排放情况。之前,韩国对日本的做法提出抗议,并提出了联合监测的要求。俄罗斯副总理伊凡诺夫则表示,如果海水受到辐射污染,俄罗斯在距离福岛约160公里的海域捕鱼将非常危险。

  目前,中国国家海洋局各分局密切关注着海水辐射情况的变化。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发布的消息显示,根据海洋环流分析,福岛第一核电站渗出的高辐射积水流入海洋后,将被福岛附近的黑潮延伸体向东至东北方向输运,进入北太平洋,近期基本不存在向中国海域扩散的动力条件,因此近期不会对中国东海海域水体和海产品产生影响。

  《世界新闻报》记者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了解到,中国的近海捕捞业短期内不会受到直接影响,但在日本东太平洋海域捕捞作业却存在一定风险。建议考虑停止从日本进口水产品,如果事态严重恶化,考虑适时停止中国在日本附近海区的捕捞作业。鉴于放射性物质在水生生物中有积累作用且残留时间较长,应该更长远地关注核泄漏事故对水生生物的长期影响。

  日方排污已违反国际法

  1986年8月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事故后,国际原子能机构9月紧急通过两个条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援助公约》和《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两个公约为所有有核活动的国家规定了义务,如果发生或可能发生核损害、核污染,要及早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国家和国家原子能机构,一旦造成实际损害,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国际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郭红岩告诉《世界新闻报》记者,日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际法。“不但由于日方向海洋排放核污水影响了其他国家的环境,而且从核泄漏开始发生到现在,日方就事故情况是不是通报得及时和全面,都存在很大问题。” 郭红岩表示,《伦敦公约》是针对海洋排污而设定的,虽然公约主要针对外海,且提到“如果倾倒是避免威胁的惟一办法”的情况下可以倾倒废物,但是其中也提到“缔约国采取的行动不应使损害或损害的可能性直接或间接地从环境的一个部分转移到另一个部分”。

  郭红岩还指出,“世界上主要国家都作为行事规则的国际习惯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在利用本国的环境资源时,有义务不损害本国领域以外的环境权益。”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日本都应该遵循有关核损害、核污染赔偿的国际法,即《1960年巴黎公约》和1963年通过的《核损害民事责任维也纳公约》,对相关国家进行赔偿。《世界新闻报》记者/李静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