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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排气超标禁止上路

2011年04月12日 17:12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海口市规定,从今年起新注册登记汽车和在用汽车将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这是记者近日从海口市环保局获悉的。

  据了解,通过核发环保标志,海口市将加大对黄标车的淘汰力度,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海口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排气超标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高排放车辆限行、老旧车辆逐步淘汰、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强制维护等制度体系,逐步构建全市统一的监督管理平台,控制机动车快速增长带来的环境污染,为建设“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品位之城打下坚实基础。

  据介绍,检验合格的机动车车主可到车辆注册登记地环保部门申领。经定期检验合格后,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应当申领相应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范围为在海口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孙秀英 海口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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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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