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震海啸导致的重大核事故,不得不引发全球对核能发展的深入思考。中国正在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确保核电建设与运行的安全,同时也必须看到核电发展进程不能不受到重大影响。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我国已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到15%的目标。由是观之,未来中国乃至世界的光伏产业之路仿佛一片光明,但笔者认为在这个繁荣的背后难以掩饰风险的存在。
2010年是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大发展的一年。2010年中国太阳能电池产能达到11.5个吉瓦,中国的光伏组件生产超过10个吉瓦,中国光伏电池占到全世界60%的市场份额。然而,全球光伏发电市场并不明朗,各国都在调整光伏电价,光伏电池和组件企业面临低价和市场竞争。新兴市场如澳大利亚、非洲、印度及东南亚等启动了光伏市场,但也很难消化中国光伏制造业的产能。
光伏电池和光伏组件市场的竞争环境日益激烈,硅片和多晶硅硅料供应出现瓶颈问题。据国内最新统计预测,2012年电池产能将达到27个吉瓦,如果全部释放多晶硅硅料需求,可达到20万-25万吨,目前的硅料还远远不够。因此,笔者认为,市场到时将会供大于求,投资电池和组件的企业两面受困。一方面由于光伏发电市场的不确定,导致争取市场订单艰难;另一方面由于扩产,上游产能无法满足下游的供应,从而在市场中购买不到硅片和硅料。很多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小的电池和组件企业抗风险能力大大降低,甚至面临无米下锅,没开工就停产的局面。
面对太阳能当前的竞争环境和市场格局,我们应该如何应对。笔者建议,一是国家尽快落实太阳能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措施。中国光热和光伏产业无论是规模效应还是从业人员数量(据统计,企业达到5000家,从业人员100万人以上),无论是资金投入还是技术创新,今天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产业集群。在本轮金融危机中,中国太阳能产业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
我们要着力培育太阳能的应用市场,积极发展大型光伏电站,大力发展各类分布式能源系统,在建设低碳城市和绿色农村中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广泛开拓可再生能源市场。应该利用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加快调整能源生产消费结构,大力发展和推动可再生产业,减少化石电站的建设,减少对石油、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依赖。
二是国家应该尽快制定相关的太阳能光伏产业支持政策。在太阳能发电领域,中国目前还没有确定上网电价,电价制定应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来确定阶段合理电价,以利于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又同时适应社会承受能力;对于我国已形成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基础、规模与竞争力,对其巨大创新的潜力估计不足,每年几百兆瓦的太阳能电站建设与几个吉瓦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能力相形见绌,远不成比例。因此,太阳能上网电价的尽快出台是中国太阳能发电产业的当务之急。
三是支持中国太阳能光伏企业的“走出去”战略。中国太阳能光热和太阳能光伏制造能力,目前都是全世界第一,建议中国在援助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的基础建设中,应当将太阳能热利用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作为支持对象,并在对外投资太阳能电站或热利用方面给予金融支持。
四是加大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加强产学研合作努力掌握核心技术,特别要重视太阳能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扶持一批在光伏装备制造业已有一定并具有发展潜力的骨干企业。另外,建议尽快调整和提升太阳能发电装机发展目标,目前国家提出的2020年中长期规划中,应有更长远发展目标,我国应当进一步确定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战略地位,从各方面给予更大的倾斜与支持。我国发展太阳能装机2000万千瓦的目标太少,应当尽快调整为5000万-1亿千瓦,同时将未来“上大压小”小火电装机政策进行修正,可以用建设同等规模的太阳能电站,来鼓励和支持关停小火电站的电力企业,同时给予太阳能电价支持。
五是尽快建立国内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链的标准体系和太阳能资源评估体系等公共服务平台,太阳能发展规划制定和开发利用成效有赖于资源评估等基础性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十分薄弱,亟待加大力度支持。由于光伏市场在国外,中国国内的光伏制造业主要是欧洲CE认证和美国的UL认证,目前适合中国市场的光伏产品认证还处于初级阶段,必须扭转全部套用国外标准进行认证的局面,进而适应国内的环境。(作者分别是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中国能源投资网CEO。)
《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