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帖上爆出的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于2010年9月3日购买茅台酒的发票复印件,发票上显示,这批酒价税合计958320元。
4月12日,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新闻发言人徐涛(右)和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黎海琳(左)在接受记者采访(视频截图)。 新华社 发
近日,有网民在互联网上贴出发票照片,称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购买几百万元高档酒供私人支配,引发网民强烈关注。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就此事采访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其新闻发言人证实2010年公司确实采购了数批酒,但称“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购进,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但相关知情人向记者透露,没听说也没见过公司出售这些高档酒,网曝所购酒部分是用于接待。
【网络爆料】
中秋节送礼 “巨额公款购酒”
网帖:中秋节前,先后购进高档酒三批,总价值259万元……所有酒都由总经理鲁广余个人支配使用,无人知道酒的去向。
4月11日,天涯论坛出现名为《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鲁广余挥霍巨额公款触目惊心》的帖子,引起网民极大关注。
网帖展示了四张购买酒的发票,发票总消费金额约168万元。其中一张“贵州增值税普通发票”显示:开票单位是“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抬头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日期是2010年9月3日,内容是“30年500毫升茅台30瓶,15年500毫升茅台60瓶,50年500毫升茅台30瓶,53度飞天500毫升茅台360瓶”,价税合计958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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