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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6月起试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2011年04月20日 10:3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11年第4次市长办公会议昨日举行,会议决定,从今年6月起,试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区计划年内垃圾分类收集率达80%。

  今年6月,将举行生活垃圾分类启动仪式,在各试点区域开始实施分类方案,实践运行。

  市和镇街均设试点区域

  会议讨论通过了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提交的《2011年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方案认为,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重要途径。要根据东莞垃圾处理工作发展的需要,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垃圾分类工作将按照“试点先行”原则推进。试点区域包括市行政办事中心、市级行政办公场所、市机关干部住宅小区等,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各镇(街)在辖区内选择一个成熟的商住小区或居民区作为试点,根据上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予以实施。

  试点区域要求日产生活垃圾量0.5吨以上,配套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设备。

  根据方案,各试点区域应成立专门的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和垃圾运输环卫工人队伍,相关环卫工人需培训后上岗;在试点区域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收集桶以及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等专用设施,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

  到今年底,实现试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80%,为下阶段在全市范围内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供经验借鉴和基础保证。

  垃圾主要分三类

  方案提出,东莞居民环卫意识尚处于初级阶段,试点区域宜采用“粗分法”。根据生活垃圾来源、成分构成和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粗分为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如有条件或有需要的试点区域,可将“可回收物”进行单独收集。

  各试点区域均设置垃圾收集固定点,并按照分类标准,配备不同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为绿色收集桶,有害垃圾为红色透明收集桶,其他垃圾为灰色收集桶,可回收物为蓝色收集桶。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容器设定位置应相对固定,并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不妨碍交通、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由环卫工人负责分类装运。

  此外,可回收物还可自行预约服务企业上门有偿回收或自行送至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大件垃圾可通过电召预约上门回收。

  早在2008年11月,东莞便被列入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昨天的会议通过了市水务局提交的《关于印发东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

  居民日生活用水控制在188升

  方案确定:到2012年,东莞市初步建成节水型社会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完成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完成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等重点水源配置工程及各行业节水示范工程建设;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服务业比重达到48%;自觉节水的社会风尚初步形成。力争总用水量不超过23.5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58.8立方米;初步遏制水环境恶化趋势;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达标率维持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40%。

  生活节水目标是: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目标,重点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减少输配水、用水环节的跑冒滴漏,全面普查用水器具,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技术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城市水价改革步伐,逐步提高水价,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2012年城镇生活节水的目标是: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净定额控制在188L/P.d(每天用水188升);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净定额控制在155 L/P.d(每天用水155升);供水管网漏损率由现状的13.5%降低到12%;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5%;城镇居民用水户装表率达到100%。 (记者/谭志红 通讯员/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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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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