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针对乌鲁木齐大气污染治理的《自治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出台,主要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和五家渠市等区域先行实施,重点是探索新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彻底解决乌鲁木齐大气污染问题,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重点治理煤烟型污染
“方案”明确,到2015年,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达到或高于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得到控制,空气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改善。
“方案”指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是电力、建材、冶金、供热、煤化工、水泥、石化等,重点企业是对乌鲁木齐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企业,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是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等煤烟型污染。
重污染企业全部搬迁
针对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这一问题,“方案”规定,在城市城区及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启动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到2015年底前将中心城区重污染工业企业全部搬迁至已规划建设完成工业园区。
“方案”还明确,在能源清洁利用方面,严格控制区域内燃煤项目建设,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开展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工作,继续推进清洁能源行动,积极开展清洁能源利用示范,积极采用热电联产等供热方式。同时,还要继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不断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和预警体系,加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开展低能见度和灰霾等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
据了解,“方案”还列入了今年相关工作时间表。计划在2011年底前完成区域内所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并稳定达到90%以上脱硫效率;从2011年起,开展新一轮的燃煤集中供热站除尘脱硫设施改造,并对高排放车辆实施区域限制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计划在2011年底前基本建立机动车建立区域、重点城市、区(县)三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
重点污染源强化监管
据介绍,自去年10月至今年4月,自治区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市、阜康市以及兵团农十二师五家渠市开展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由自治区环保厅牵头,会同兵团环保局对上述区域内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进行抽查和监督性监测,特别是对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占辖区负荷80%以上的单位每周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展的超标排污行为,按照环境保护管理权限督促排污企业和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检查结果将作为自治区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见习记者 杨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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