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石化分别在广东和北京两地向媒体通报了有关广东分公司违规购买“天价酒”事件的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中石化下属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因违纪被免去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主任夏于飞主持广东分公司的工作。
半数党组成员集体露面
昨日,中石化董事长、党组书记傅成玉,中石化党组成员、股份公司总裁王天普,中石化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作然,中石化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春光同时出席了北京的媒体见面会。据了解,出席见面会的党组成员占到中石化的一半,可见该公司对这一事件的重视程度。
中石化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联合调查组组长耿礼民在媒体见面会上公布了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鲁广余购买高档酒事件严重违反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未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擅自购买高档酒;运作过程不公开、不透明,逃避监管;通过虚假手段,应付上级检查,欺骗组织。中石化党组就此专门召开会议,决定免去其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
“天价酒”去年已遭举报
据调查,广东分公司原总经理鲁广余于2010年9月份,未经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私自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货款95.83万元,其中单价579元的360瓶、2999元的60瓶、6999元的30瓶、11999元的30瓶;从珠海市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货款63.07万元,其中单价38元的480瓶、388元的120瓶、3200元的24瓶、3880元的48瓶、11380元和13860元的各12瓶。白酒和红酒两项货款合计158.9万元。
去年10月,中石化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有群众将此事举报到广东分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 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纪委高度重视,责成广东分公司立即整改。鲁广余安排有关部门,通过做账将这些酒转入广州分公司非油品业务渠道,进行虚假销售,抽回资金、应付检查。操作上,鲁广余联系广州2家酒业经销商,将1048455元货款汇入广州分公司账户,广州分公司向其出具卖酒的货款发票,但并没把酒卖给这两家公司。此后,鲁广余通过朋友联系,以高于进价的价格将白酒出售给江苏、山东等另5家社会单位,由这5家单位给上述2家酒业经销商汇款冲账。目前,该批茅台酒已售出450瓶,剩余30瓶存放在广东分公司物品库房;红酒没有卖出,目前已有613瓶用于业务接待,总价值131124元(其中38元每瓶的478瓶;338元每瓶的120瓶,11380元每瓶的2瓶;3200元的10瓶;3880元的3瓶)。剩余高档红酒81瓶价值499520元(其中11380元每瓶的10瓶,13860元每瓶的12瓶;3880元每瓶的45瓶,3200元每瓶的14瓶),剩余单价38元每瓶的红酒2瓶。
昨日,中国石化在广东向媒体出示了佐证调查结果的发票、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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