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一直是政府的庄严承诺,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条件。但是,目前饮用水污染事件在各地仍然时有发生,不断敲打着各界的神经,政府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充分认识到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和新形势,充分做好安全饮水应急处置的思想准备、物质准备与机制建设,同时彻底排查农村安全饮水隐患,建立风险防范与预警机制,是做好新时期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必要条件。
近日,江苏省大丰市新丰镇、黑龙江省依兰县依兰镇均发生了农村饮用水污染事件,两地的污染均是发生在自来水输送途中,原因均是自来水供水管网受到周边污染源污水排放渗透所致,政府在接到事件报告后也都启动了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了污染排查整治与免费送水等行动,将水污染事件置于可控范围之中。
可以看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已经不仅仅停留在饮用水水源保护上,而是涵盖了饮用水的取水、生产、输送与利用的全过程,尤其是自来水的管网输送环节。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涉及到环保部门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源管理、水利部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卫生部门的饮用水水质检测与医疗保障以及公安、供水、物价、财政等多个部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统一部署和各部门的分工协调。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这是一件功在千秋、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各地在政策落实上尚存在一些欠缺。一些地区农村安全饮水出现的问题说明了这些地区高速度的工程建设,往往是以低水平的质量保障为代价的。应该说,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绝不是仅仅在于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而要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市政设施建设与污染防治工作相结合,与农村安全饮水的监测预警等管理措施相结合,更要吸收广泛的公众参与以及确保信息公开。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我国“十二五”时期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可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已经成为“十二五”的工作重点之一,中央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上,强调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并重,供水工程与环境保护并重。笔者针对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与新形势,对进一步提高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科学发展水平,切实提供优质高效的农村安全饮用水服务,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完善农村安全饮水责任制。地方政府应当在提供农村安全饮水的公共服务上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应将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与问责体系。
其次,建立农村安全饮水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当前水利普查的良机,结合之前环保部门开展的污染源普查、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等成果,开展以村镇为单元的农村安全饮水评价与风险评估,建立以GIS为依托的农村安全饮水监测与预警平台,提高农村安全饮水的数字化与信息化监管水平。
第三,出台农村安全饮水应急处置规范。政府应当第一时间掌握并发布应急通告,并及时提供医疗救援、饮用水供应、工程抢修与稳定市场等服务,发布事件进展状况、通报相关责任方,并组织突发事件应急的后续赔偿与问责等工作。
第四,广泛吸收村民用户和市场参与,健全农村安全饮水的社会与产业基础。村民用户是农村安全饮水的直接受益者,也是饮用水污染的第一受害者,有意愿也有必要参与农村安全饮水管理,及时反映水质信息。农村安全饮水是一项长期性的民生工程,需要在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以及水质与健康检测等方面持续投入,市场空间巨大,适宜培养综合性的农村水务公司以及专业性的服务检测机构,打造农村安全饮水的产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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