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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标准太落后 行业或面临洗牌

2011年06月27日 10:33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们一直期盼和争取能够尽快出台一个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更大空间、多数企业满意的、有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新的国家标准。之所以新国标还没有产生,缘于管理部门、企业和消费者的意见分歧过大,时速和重量仍然是最敏感的话题。——中国自行车协会负责人

  从7月1日开始,深圳市将落实其“限电”计划,对违规骑电动自行车进入限行区域者,处以200元罚款。有消息指出,目前各省市都在调研希望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超标”电动车管理办法,深圳市的这种“限电”做法可能被效仿。

  “听说马上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了?本来还打算再买一辆给女儿上学用的。”昨日,家住江苏的陈阿姨打电话向记者询问近日的“限电”风波。“看来只能等等再说了,如果不能上路的话,家里原本的电动自行车也没用了。”陈阿姨颇为无奈地表示。

  当然,相比无奈的消费者,一些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企业等就显得更加焦急了。“四部委的消息一出来,我们6月份的销量与往年相比就减少了30%至40%。”常熟电动车经销商徐顺民很是焦急地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本来6月到9月份是电动自行车销售的旺季,但现在顾客都处于观望状态。

  标准太落后

  事情还要从今年四部委联合行动说起。3月18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据了解,此次四部委通知依据的依然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所谓的“超标”车是指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

  “这个标准已经滞后了,12年前的标准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行业龙头企业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刚表示。

  事实上,并不是这个标准没有更新,在2009年10月,相关部门还出台了一项“电摩新国标”,以“20公里、40公斤”为起点,把属于自行车的产品划归到了摩托车的范围。最后在一番争议下,相关部门紧急叫停了“电摩新国标”。

  一位电动自行车企业人士告诉记者,超标实属情非得已。“既然是面向广大消费者,那么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消费心理,否则就卖不出去。按照时速20公里的标准生产的话,根本没什么人买,即便是生产厂家在电动自行车上装了限速装置,销售商也会为了迎合消费者而把它拆去。”

  行业或洗牌

  “如果按照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的标准的话,目前市场上95%以上的电动自行车都要被淘汰。”该业内人士表示,按照老标准实施的话,其对于行业的打击与之前的“电摩新国标”无差异,不仅行业可能面临洗牌的危险,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都将受到影响。

  事实上,在“禁令”出台之后,很多把电动自行车作为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的物流企业纷纷表示压力很大,就连京东商城董事局主席兼CEO刘强东也通过微博表示,对电动自行车的限制使得其公司运营成本猛增40%。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这个行业,在中国已经积聚了2000多家大大小小的生产厂家,加上上游电机、电池、控制器、车架等主要部件的厂家,以及每家生产厂派生出来的十几家到几百家经销商,服务于这个行业的企业至少超过10万家。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最后真按这一标准执行的话,企业必须调整自身的战略,因为生产轻型车辆对技术和资金要求更高,这意味着行业门槛被大幅提高,很多小企业将被挡在门外。

  宜导不宜禁

  显然在众多办法当中,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是最直接的办法,不过,更多观点认为,整治电动自行车应该疏堵结合,不应“一刀切”。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表示:“我们已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上级协会递交了报告,反映企业的合理化诉求;同时希望对待电动自行车这种交通工具应该‘宽容’一点,政策实施也应该采取‘软着陆’的方式。”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沉积了十多年电动自行车的问题并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更不是四部委下发一个文件能够解决的,就按1999年的标准的话,实施也是一个问题。

  四部委要求各地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质监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限期淘汰“超标车”。

  对此,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坦言,限期淘汰的操作性很低。“全国1.2亿辆电动自行车,几千万辆超标,数量实在太庞大。如果全部淘汰,损失不能都推给消费者,那么由谁埋单?”郭建荣认为,无论采取哪一种淘汰方式,都涉及巨额补偿。

  【正方】

  “超标”应该限期淘汰

  观点一:电动自行车使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现象严重。据了解,2009年,电动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数约3600余人,相比2004年增加了约6倍。

  观点二: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都是超重超速的,反而受消费者欢迎。对于品牌制造商来说,虽然一直按国标规定生产,但因为消费者嫌速度太慢而销售并不理想。

  观点三:现在的电动车就是一怪物,走在机动车道上,它自己不安全;走在非机动车道上,对行人和自行车又是个杀手。

  【反方】

  “超标”不应该被淘汰

  观点一:电动自行车已成为重要的民生交通工具。如果说电动车撞死人多,汽车撞死人的比电动车的少吗?汽车是否也该被淘汰。

  观点二:老百姓苦啊,车速超标,是老百姓的事吗?那是厂家的设计,老百姓知道什么?现在要淘汰,损失由谁来承担?

  观点三:现在的高速一般最高限速是120公里/小时,可现在的一般家用汽车的最高速度是170公里/小时,好的汽车是250公里/小时,怎么没见你们将淘汰这些超标的汽车?(国际金融报史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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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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