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城管委网站了解到,《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价及奖励办法(试行)》正在征求意见,办法拟对积极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的个人每人奖励500元,企业颁发奖牌,每个奖励1万元。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单位最高还可奖5万元。市民可从9月8日起至9月18日将意见通过书信、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至市城管委分类处。
据悉,《奖励办法》拟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单位”奖、“环境友好家庭”奖和“生活垃圾分类贡献奖”等三个奖项。其中“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单位”奖依据垃圾分类检查年度评价结果,年度评价达到一级标准的,由市政府负责奖励,颁发奖牌,每个单位奖励5万元。“环境友好家庭”奖,对居民家庭达到“环境友好家庭”条件并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社区宣传、推广等活动,且成绩突出的,颁发荣誉证书,每户奖励500元。“生活垃圾分类贡献奖”对积极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者、推动者以及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且成绩显著的企业进行奖励,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500元,企业颁发奖牌,每个奖励1万元。评比结果在城管网(网址: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gzcgw.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每年2月公布评价结果并进行表彰。
居民生活垃圾排放
日均低于1公斤/人
《奖励办法》拟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的一般要求为,居民生活垃圾排放日均低于1公斤/人。社区应有可回收物回收站(点)或收集容器,每1栋楼或100户居民家庭设1个有害垃圾回收容器。居民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80%以上,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有偿收运。
《办法》拟规定,垃圾分类评价将分为3个方面:检查评价、定量评价和民意测评。其中检查评价占50%,定量评价占40%,民意测评占10%。(记者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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