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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地沟油销售:卖出时换名字每吨赚1000多元(3)

2011年09月14日 09:4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揭秘销售:

  卖出时换名字每吨赚1000多元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伟标介绍,犯罪嫌疑人为避讳地沟油这一“不雅”称谓,对深加工时的油称为“毛油”,出厂后称为“红油”,销售时称为“米糠油”“棉籽油”。应付政府监管部门时,则称为“饲料用油”。

  据了解,目前消费市场上,正常的食用油批发价约为每吨1万元,以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每吨8000元至9000元,中间差价十分可观。

  现查明,格林公司以每吨5500元至6000元的价格收购掏捞并粗炼过的地沟油后,加工为成品油,以每吨8100元至8300元的价格卖给批发商,最终流入食品市场进行销售,赚取巨额利润。

  揭秘侦查:

  “挂羊头卖狗肉”侦破得过两道关

  从工商注册信息看,格林公司为年产4万吨生物柴油、1万吨油酸、1万吨硬脂酸的“新能源”企业,实际上则是“挂羊头卖狗肉”。

  “这也是案件侦破的主要难点。”宁海县公安局政委范建富说,“地沟油若用于合法用途,是变废为宝。取得加工为食用油销售的证据,是破案的关键。”

  案件侦破的另一个难点是食用油检测标准的不完善。“以目前食用油检测的色度、含水量、酸价指数等指标,对地沟油炼制的所谓食用油进行检测,均显合格。”宁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行动中队中队长冯伟峰说。

  8月10日,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对浙江公安机关送检的油样出具了检测结论,指出格林公司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含有多环芳烃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

  宁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教导员洪聚峰说:“这两个难点的突破,使地沟油流向餐桌的事实越发明晰。因此,尽管涉案公司披着绿色高新企业的外衣,并使用了种种反侦查手段,仍没有逃过警方的法眼。” 文/本报记者 杜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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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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