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仕途到"钱途"
2010年8月,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郝鹏俊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郝鹏俊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其妻子于香婷也同时获罪有期徒刑13年。
被捕前,郝鹏俊任蒲县煤管局党组书记一职,其妻子于香婷是县民政局副局长,他们的儿子是县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
郝鹏俊是一个土生土长的蒲县人,出生在蒲县太林乡河底村。这是一个顺着山脉走势形成的自然村,当时整个村子不到10户人家。早年间这里因交通不便,生存环境恶劣,近邻们逐渐搬离了村庄,只剩下四五户人家以种地和放牛为生。郝鹏俊姊妹兄弟6人,他在家中排行老三,上有两个姐姐,下有一个妹妹和两个弟弟。在当时这个只能靠天吃饭的山沟里,郝鹏俊是全家人勒紧裤腰带供出去的第一个高中生。
1968年,18岁的高中毕业生郝鹏俊获得的第一份工作是太林乡水利员,这在当时是很荣耀的,因为他最终走出了山沟吃上了"公家饭"。
1976年,蒲县调整村镇干部,郝鹏俊担任薛关镇镇长一职,当时他只有26岁,是蒲县全县最年轻的科级干部,很多人都对他的未来仕途充满希望,郝鹏俊也同样信心满满。
5年之后,郝鹏俊出任蒲县社队局副局长,1987年,蒲县组建煤管局,郝鹏俊调往该局工作;1991年又调往新组建的地矿局任局长;2002年任蒲县安监局长,2003年又调任蒲县煤炭局局长。2005年,因蒲县发生一起严重煤矿安全事故,郝鹏俊被任上免职,次年10月又复任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直至被捕。
与郝鹏俊共过事的一些工作人员称,郝在工作能力上是一把好手,工作作风雷厉风行,要求严格,而且非常直爽,即使在一些极其细微的工作事务上也会具体负责,亲自动手。
也有人证实,郝鹏俊在蒲县煤焦领域的确是一个佼佼者,他熟知蒲县的资源分布,也懂得煤炭领域的一整套生产流程和先进技术。2000年前后,蒲县几乎所有煤矿全部是人工采掘然后用农用三轮车出煤,根本没有机械开采,而成南岭煤矿在全县率先采用机械开采,皮带运输,效益显著。在它的带动下,蒲县大部分煤矿才采用了这种较现代化的煤炭开采方式。尽管事后证实成南岭煤矿是由郝鹏俊实际控制,但这也透露了郝在煤炭产业发展上的一点眼光。
正是因为这种种缘故,在1991年以后的16年间,郝鹏俊换了3个单位,却一直担任着一把手。而这16年间,郝鹏俊历任地矿局局长、安监局局长、煤管局局长,他的工作业务范围也始终没有脱开过资源行业,这让他对蒲县这片1510.61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任何一块煤田的分布和储量有着了然于心的捻熟,也让他深谙煤炭生产开采行业在政策环节上所要把控的每一个细节和每一条捷径。
有人说,如果郝鹏俊不出事,他也许会成为一个专家级的煤炭干部。但是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升迁的科级身份让他最终将自己的全部追逐从"仕途"转向了"钱途",而他的三任局长身份也让这种追逐变得简单而且迅捷--从2000年借款开始真正经营南岭煤矿到2008年10月份被双规,8年时间郝鹏俊获利数亿,房产遍及北京、海南等地,多达38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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