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记者21日从水利部了解到,广东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将10%的土地出让收益中的45%交由省级统筹,并以这部分资金为依托向银行贷款融资,扩大资金规模,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对于如何统筹和使用融资款,广东于2011年6月制定了《扩大省级水利融资平台融资方案》,对融资思路、主体、方式、规模、还贷计划、风险规避、资金管理、投资方向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方案》指出,为建立省级水利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利用现行省级水利融资平台进行扩大融资,以每年从市县土地出让收益中统筹部分收入形成的现金流为依托,2011年向银行金融机构首期扩大融资100亿元,融资期限12年,同时积极筹措还贷资金,确保融资偿还和风险可控。
据了解,广东的融资款将重点投向粮食主产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农田水利建设任务重的地区,以促进区域经济和水利协调发展。通过统筹,一方面有效缓解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水利建设投入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另一方面扩大了省级水利资金来源,弥补水利建设资金缺口。同时促进各市县落实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广东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表示,全国层面存在的东西部土地出让收益与水利建设投入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在广东各区域间同样表现突出。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较发达,土地出让收入高;粤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经济发展及城镇化进程相对滞后,土地出让收入低,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今后十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这对粤东、粤西和粤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资金筹措压力确实很大,必须要有新思路、新措施配合,才能将中央的政策落到实处。”黄柏青说。(于文静、邹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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