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 阮煜琳)中国国土资源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安监总局、能源局、海洋局等6部门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污染风险防范大检查。检查对象包括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三家国有石油公司和中外作业者。本次大检查将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国务院。
检查从10月15日开始,检查重点是海上溢油风险防范规章制度制订与执行情况、油田总体开发方案的编制与执行情况、生产作业情况、风险防范设施完整性管理情况、海上溢油风险应急管理情况、油田海域环境保护、以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七个方面。
这次检查对国家石油公司及作业者覆盖面达到100%,所有油田都要登平台检查,平台检查率不低于20%,油田邻近海域环境监测完成100%。
检查范围涉及渤海、东海、南海东部、南海西部等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石油平台、石油管线、浮式生产储油装置、陆岸终端和相关石油码头、运油及作业船只等。检查组成员由有关部门官员和石油勘查、油田开发、钻井工程、石油储运、环境工程、海洋渔业、安全监管、海事管理等专家组成,同时组织海洋环境监测人员配合开展油田邻近海域水质、排污情况监视监测。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有关部门将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重大隐患项目,提请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运营或生产建设;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发海洋环境污损事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及时依法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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