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南市环保局获悉,济南市作为环保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法》试点城市,早已开始对环境空气PM2.5和其他污染物进行监测。
据介绍,济南市自2009年7月就已经开展了对PM2.5等超细颗粒物的研究性监测工作,自动监测设备现布设在市区内蓝翔技校、山东建筑大学、泉城广场3个城市趋势点和跑马岭清洁对照点上。同时,在这4个自动监测站点上还增加了对粒径小于1μm的PM1的自动监测。
2011年6月,济南市作为环保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法》试点城市,已经开始对环境空气PM2.5和其他污染物的监测数据上报,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的修正提供基础数据。
(记者 刘红杰 通讯员 李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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