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由于节能灯管易碎,在运输中有特殊的要求,加之回收时来源分散,对一些回收企业而言,运输成本较高。
这位废品回收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把废灯管拿回来,提取出可利用的物质也就是荧光粉和一些有用的元素等,一根灯管再次利用的收益最多只有8角钱。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补贴,单靠企业自己,每回收处理一根节能灯管,就会赔掉2角钱,自然没有积极性。”
回收处理尚无立法
专家建议由生产企业负责回收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表示,据他了解,我国在垃圾分类和重金属回收方面还没有相关立法,在节能灯管回收处理这方面更是存在空白。
王灿发建议,国家应出台相关规定,对废旧节能灯、电池等含有害金属的废弃物制定专门条例,设立专门回收机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
具体来说,发改委应该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回收利用废节能灯,让企业有钱可赚,或者给予回收企业补贴,保证企业不亏损;环卫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商业部门负责回收;环保部门则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王灿发进一步建议,可以采取谁制造谁回收的方法,由生产企业回收自己产生的废物;具体回收方法上可推行押金制,比如买节能灯管时一律交两块钱押金,用坏了再交回到购买的地方,退还押金。
有关专家建议,在推广节能灯的同时,有关部门应未雨绸缪,及时完善相应的回收处理制度。记者 靳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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