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坎波斯联邦检察院近日要求美国雪佛龙石油公司中止在巴西的石油钻井作业,并要求其为石油泄漏事故支付200亿雷亚尔(约合107亿美元)的赔偿。这是巴西迄今为止在石油生产领域开出金额最大的罚单。检察院认为,雪佛龙公司处理原油泄漏、封闭油井的行动迟缓,所使用技术不到位,致使在1个多月里没能彻底制止原油泄漏,显示出该企业缺乏对海洋环境的重视和有效的预防计划。(12月19日《人民日报》)
看了这条消息,笔者立刻想起了在中国的康菲,同样是重大漏油事故,同样一个多月未能清理泄漏原油,康菲甚至造成附近渔场重大经济损失。但直到现在,与雪佛龙面临的107亿美元的罚单相比,康菲却还优哉游哉:不仅对中国渔民的损失没有任何实质性赔偿措施,国家相关部门对其也没有作出惩戒性处罚;甚至在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康菲表示基本没有证据显示溢油事故对环境造成影响(12月19日东方网)。对此,我们只能仰天长叹:康菲太幸运了!
坦率来讲,一个“幸运”并不能涵盖康菲没有受到惩戒的全部原因。康菲不受惩戒,并非受到宿命眷顾,真正的原因在于我们的制度对康菲漏油有足够的容忍。回顾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11月11日,海洋局网站刊出最终调查结果: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蓬莱19-3油田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总体开发方案,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缺失,明显出现事故征兆后、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由此导致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责任事故。
但与责任认定相悖的是,溢油事故1个月后,国家海洋局在北京召开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通报会,在会上表示溢油事故涉嫌违反海洋环境保护法第50条,最高罚款20万元。截至目前,除了这“高达”20万的罚款,康菲未受到任何处罚。事实上,从一开始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并开出“最高”20万的罚款之后,康菲就一直“硬气”十足。对国家海洋局召开的通报会,康菲和中石油也未曾出席;面对处置不力的公众指责,康菲只是一味狡辩,看似道歉的宣告也显得霸道十足。
应该承认,康菲如此强硬,归结到底还是“高达”20万元的处罚,让其有了足够的底气。而之后渔民起诉康菲,一些法院甚至不予立案,更让康菲明白,自己不会再“破财”。如此一来,康菲自然有底气向世界宣称“没有证据显示溢油事故对环境造成影响”,直接推翻国家海洋局的责任认定。这种情形多像那句可笑的话:小工商惹不起大超市。如今康菲又给这句话加了注脚:小小海洋局怎敢罚大油企?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悲剧了。
事实证明,不用重典,违法企业只会把法律制度当做耳旁风,只会把公共利益当做皮球。我们并不需要一棍子把企业打死,也不需要同巴西等国相比较,处罚越高越好,但起码康菲必须为自己的过失承担足够的代价。康菲太硬气,只因制度太软弱,惩罚太无力。说句玩笑话,雪佛龙的不幸就在于漏油发生在了巴西,而这恰恰是康菲的幸运,却也是中国人的不幸。制度不该让犯了大错的企业,却倍感“光荣”。为此,在制度层面,必须建立完善惩戒制度,不能仅以20万人民币结束一场浩大灾难,同时以强制力要求康菲建立相应基金,赔偿渔民损失,治理环境,做好善后。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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