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水电煤油气皆非小事,事事关系国计民生。中新网能源频道通过“能源周刊”系列报道,从国家政策,到百姓民生,从国际能源纠纷,到国内市场波动,梳理过去一周的能源要闻,回顾值得记忆的能源故事。
中新网1月7日电 2012年的第一个星期看似风平浪静却暗潮汹涌。国际油价因伊朗受制裁而应声上涨,而国内石油行业的“暴利税”6年来首次上调,或能成为影响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催化剂;欧盟征收航空碳税看似板上钉钉,但中国和俄罗斯等国联手对天价“过路费”说了“不”。当然,我们对大气污染治理却不能说不——北京PM2.5数据公布终于有了时间表,在春节前后。而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的最后一天,发改委公布了“十二五”期间我国对煤层气的开发计划,这种“新兴”的化石能源或将迎来新的生机。
1月6日 中国新闻网:石油“暴利税”6年首调 或影响成品油定价机制
中石油、中石化1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财政部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俗称石油“暴利税”)的通知,依照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55美元。据悉,这是自2006年财政部决定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后的首次调整。
中石化公告显示,由于起征点上调,今后国际油价在55-60美元/桶时,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央企将按20%上缴石油特别收益金;60-65美元/桶时,税率为25%;65-70美元/桶时为30%;70-75美元/桶时为35%,75美元/桶以上时为40%。
据《国际金融报》1月5日报道,如若报道内容属实,成品油定价权下放到企业。那么随着此次对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调整,油企上缴税费降低,利润增加,或将对国内成品油价格体系产生一定影响。
新版成品油定价机制核心思路 “基本确定”。新方案调整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缩短调价周期,时间从现行22天减少到10天;二是改进调价操作方式,定价权下放到企业,国家发改委不再审批价格调整。”报道中称,国家发改委体改司一位负责人也对媒体表示,推进成品油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态度明确,市场化、国际化是确定的方向。该负责人称,在各方意见达成一致后,新方案将择机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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