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自来水价格调整将依法公开进行(2)
水价调整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
据介绍,2003年以来,国家和省多次要求积极推进阶梯式水价,促进节约用水。2007年市人大通过的《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就要求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2011年国家有关部门再次发文,要求各地稳步推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为促进公众树立节水意识,广州拟制定实行科学合理的阶梯水价。此外,近年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提出了减少用水类型类别的要求。为了理顺水价体系,更好地利用水资源,更合理地配置水资源,促进广州产业结构的优化,在水价调整时将包括用水类别的调整,实现工业、商业、服务业、流通业等行业用水同价,将用水类别调整为居民、非居民、特种用水3类。
西江引水工程决策科学民主,惠及广大市民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07年,国家建设部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并于同年7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水质指标由35项增加至106项,部分指标的限值更加严格。从2008年起,国家有关部门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生活饮用水全部指标在2012年7月1日前全面达标。在广州市原有的自来水生产条件下,必须通过引水工程,置换水源,以及通过水厂工艺改造才能实现达标。
广州市西北部饮用水水源达标的问题多年来受到省、市人大政协的关注,关于解决广州市西北部水源水质的议案屡被提出。2007年,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更是将《以民生为重,解决江村、西村、石门等供水厂原水水质严重不达标问题,保障广州中心市区居民饮用水安全的建议》列入省政协主席会议重点督办提案。该提案建议:“广州市政府在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同时,要及早研究采取调水工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