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环保人被问责
如今,问责成了一个常用词。人们发现,在煤矿石油、铁路公路、药品食品、医院法院等行业或部门工作人员多被问责的同时,环保部门也成了常被问责的“高危”部门。
笔者粗略统计,近3年中一些环境事件发生后,环保人被曝光、被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的有数十例。某地一企业违法排污,虽然环境监察人员平时要求很严,但因没有按规定填写相关文书,查无证据,以失职之故被追究;某地一国家明令限批的化工企业,违规未批先建,环保局相关人员因收受企业钱物而视若无睹,结果企业出事后,收钱者被法纪追究;某地环保局两个监察人员因未顶住说情风,放宽执法标准,在企业放肆排污被群众举报后,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环保人常被问责、环保局长难以坐稳位子这类事在业内成了热点话题。有人抱怨对环保人问责设置的条条框框过于严厉;也有人认为环保人被问责乃事出有因,不能消极应对。
分析起来,一些环保人被问责的主观原因是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手脚不净。客观上则有三大原因。其一,经过几十年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许多地方过去积累的环境问题,开始集中暴发,环保部门的风险越来越大;其二,随着国家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对行政过错追究力度不断加大,对各类失职行为进行问责已成常态。而有些环保人仍然缺乏责任感、危机感,糊里糊涂干错事;其三,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有了自觉的要求,环保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有些环保人却置若罔闻、玩忽职守。
环保人应该如何减少和避免被问责?
首先,要依法办事。环境法律法规是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执法的根本依据。项目环评、稽查、监察执法、各项审批等工作,无论是要落实到文书上的,还是要依法、依规、依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都要言出有据。特别是对符合审批条件该办的事,要雷厉风行,对各项核查验收更要细致认真,切不可把“检查”变成“简查”。
其次,要严格自律。过去环保部门被视为清水衙门,现在则不一样了,手中有了一定的权力,环保人如果滥用权、乱作为,很容易出事。必须用好项目准入、环评审批中的一票否决权,丧失原则的事不办、越轨的行为不干。更不能被一些蝇头小利弄昏头脑,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对违规违法者网开一面。
第三,要公正、公开。环境执法过程一定要公开透明,不论遇到什么事、什么人、什么背景,都不能丧失原则,暗箱操作。要做到政策公开、处罚标准公开、处理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组织和公众监督,真正让组织放心、让公众满意。
可以说,中国已经进入问责时代。并不是非出大事、大祸或滥用职权、违法行政才被问责追究,工作不细、效率低下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行为也可能被问责。环保人要想站得住、站得稳,必须正视这一现实,积极调整自己的心态和行为。李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