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鼓励环境服务企业上市融资
近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环境服务业“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开始向发改委、工信部等24个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3月底结束。
该征求意见稿除提出到2015年,环境服务业产值占环保产业的比重达到30%以上,发展10至20个年产值在100亿以上的全国型综合性环境服务集团外,更大的亮点是正式仿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部分领域开展合同环境试点,并且鼓励环境服务类企业在境内外领域上市融资。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如下目标: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社会化运营服务的比例达到80%以上,工业污染治理设施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比例比2010年提高20个百分点。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加快环境金融服务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环境服务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债券发行等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资,通过资源环境产权的交易与抵押等手段,实现环境产业与金融业的有机结合。
仿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在环境服务领域引入合同环境服务概念。据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介绍,合同环境服务具体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污染企业通过合同服务,将节省的减排费用与治污企业共享;二是政府采购由环境服务商所提供的环境服务。
征求意见稿中称,要以“十二五”重点保护湖泊河流、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区域为重点,选择20个综合环境服务的领先企业,试点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模式创新。(王颖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