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有50个城市同时具备PM2.5和臭氧监测条件
2012年03月06日 17:1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3月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拍摄的PM2.5监测点监测采样仪器。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2日表示,到去年底,我国已经具备对PM2.5或臭氧监测条件的城市有56个,同时具备PM2.5和臭氧监测条件的城市有50个。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
会议要求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新华社发(郑帅 摄)
【编辑: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