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七名嫌疑人被判污染环境罪
2012年05月17日 09:1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万吨铬渣非法倾倒,导致几十头牲畜死亡、4万立方米水体污染,一直备受关注的云南省曲靖市铬渣污染事件查处工作有了新进展。
记者5月15日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吴兴怀、刘兴水和王平昆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左祥林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袁科、代木常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并处罚金3万元;汤再杨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3万元。
据悉,5月9日开始,麒麟区人民法院分别向吴兴怀等7名被告人进行宣判。法院同时判决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王平昆的违法所得款4000元、被告人袁科的违法所得款1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记者刘百军 通讯员区倚 何梅
【编辑:宋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