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月18日电(银雪)18日,重庆铜梁县黄赞等14人涉黑案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组织14名被告人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包庇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
检方指控,1999年以来,黄赞纠集施红宇、殷波、王陈等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在重庆市铜梁县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黄赞为组织、领导者,施红宇、殷波、王陈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壮大经济实力,该组织通过强行在赌场占干股、收取保护费、发放高利贷等方式聚敛钱财,并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4年5月14日晚,敖天才(已判处死刑)与当地一发廊老板李洪冬因琐事产生矛盾,敖天才邀约施红宇、李勋等多人商量报复李洪冬。当日23时许,施红宇、李勋、敖天才等人在发廊持刀砍杀李洪冬,李洪冬见状向铜梁县大酒店方向逃跑,敖天才等人持刀追赶,施红宇等人也乘车追赶,李洪冬跑至铜梁大酒店斜对面的玉米地摔倒,敖天才等持砍刀向李洪冬头部、背部、手臂猛砍数刀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洪冬系开放性血气胸死亡。
不仅如此,在该组织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期间,黄赞还规定组织成员“要团结”、打架要齐心,并通过支付组织成员受伤后的医药费、资助违法犯罪的组织成员逃匿费、惩处违反“家规”的组织成员等方式,领导和控制组织成员。
因案情重大,该案预计将持续审理二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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