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1月20日电(记者 冽玮)备受社会关注的药家鑫案目前有新进展,被告方药家鑫和其辩护律师20日正式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起诉书。在起诉书送达10天之后,法院将会择日开庭审理。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26岁的女服务员张妙下班途中,被一辆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肇事车逃逸后,警方勘查现场意外发现在受害人的身上,除撞伤外还有8处刀伤。而肇事者嫌疑人药家鑫,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群众抓获,警方确认被抓获的肇事逃逸者就是撞伤张妙又持刀行凶者。
2011年1月11日,就药家鑫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已正式向西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药家鑫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责任。民事部分,此案受害人张妙的丈夫、儿子、父母、公婆等6人,委托律师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法院依法从重追究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要求药家鑫及其父母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4万5千元。
被告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路钢表示,这个起诉书上陈述的该案件事实经过,截至目前争议不大。关于辩护意见,还在查阅案件过程中。另外还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情况,再提出具体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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