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没规划、没钱、没地
7月27日,本报《风貌保护区里的“老房子”》一文刊出当天,市南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主动联系本报记者,坦承该文采访详实准确,将对风貌保护区里的 “老房子”改造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他同时表示,市南区政府很关注风貌保护区里的“老房子”问题,曾计划通过将该区域内居民异地安置后,对原有建筑进行“修旧如旧”或“新建如故”,完善上下水、电、暖等公共配套设施,改变原先居住功能,恢复或赋予新的商业经营价值,将其打造为具有传统里院文化与现代建筑融为一体的时尚人文旅游景观区,但却受到了“没钱、没地、没规划”等种种限制。
“钱由哪儿出?”,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四方路、黄岛路、潍县路区域属历史风貌保护区,目前的规划原则是以保护和做减法为主,可开发面积较少,加之该区域居住密度大,原住房面积普遍较小,需要改善的面积较大,因此,改造的资金难以平衡,需要落实项目补亏资金来源。
那么,如果要对整个市南区的8平方公里的风貌保护区进行改造,需要多少钱?这个数字目前尚无法估算。但劈柴院的改造可以做个参考,该修复工程耗资高达400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2010年,市南区可支配财政收入为24亿元,这笔钱市南区政府支付是有相当难度的。当然,一些住在“老房子”里的市民对此也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一位住户表示,我们不是不理解政府的难处,但听说区里搞社区建设投资动辄十几个亿,为社区盖中心、盖大楼,这些都算是给老百姓办事,可是怎么就没钱给我们这些破房子修个厕所、整整楼梯、铺铺道路?几十年的老房子啦,不改造也该修修啊。
“安置房安在哪里?”,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前期了解的情况,居住在风貌保护区内的居民大多数希望能够就地安置,而根据目前风貌保护区的现状和保护性开发思路,征收补偿方式为提供异地房源进行置换和货币补偿,无就地安置房源;而异地安置房源由于受区内可利用土地较少、价格较高等条件的制约,区内无条件解决,需协调区外异地落实。
“市南区没权力动这块风貌保护区,得市里面有规划才行。”该负责人表示,要对风貌区进行改造开发,涉及到了市、区两级政府之间的管理体制问题,由于风貌区的保护和开发是由市里直接负责的,市南区没有权限插手。他还表示,风貌保护区的改造需要市规划局的规划、市建委的建设审批、市国土局的土地立项,还要通过文物局的批准,市南区有的只是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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