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个世纪的“同行”们相比,当今的村干部“风光”不再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各村民委员会产生的经济基础是土地集体所有、统一合作经营,组织基础是成员联系紧密的农民合作社。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农村的经济结构、农民的组织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随着农业税和义务工的取消,村级可支配资源逐步减少,基层政权在实施建设管理具体工作中,也逐步失去了组织和动员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权力。在桑耳庄村,许多原本由村委会代理的政府职责、可以由市场提供的公共服务,正随着社会发展,逐步剥离。例如村民户籍已经由乡镇派出所统一管理,村里的垃圾清运已经外包给环卫个体经营者等。南潭村村支书掰着手指头数落了他们管的事儿:水塔水窖的维护、村组路的维修、森林防火、解决村级债务、调解纠纷、计划生育、粮种购买、政策宣传、党务工作、殡葬(附近其他村没有这个)……地是各家种各家的,组织生产的职能很少,一些公共事务也越来越处于要人没人、要钱没钱的境地。
与同时代的县乡机关“干部”相比,村干部有更多困惑
他们承担了众多乡镇政府分配的行政工作,却并不是国家公务员,财政转移支付并不保障其全部工资,没有养老保障;作为自治机构应受聘于村民委员会,向乡镇政府负责的工作却多于向村民大会报告的工作;经营管理集体财产,出租出让土地,完全是一个经济体在参与市场,却没有法人资格。我们在调研中感到,村干部视自己为官员的认同感越来越少,提供服务的意识正在悄悄增强,工作重心也正转向为村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这是一种好的变化。从他们身上感觉得到,他们属于这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但不能否认,他们也有给自己、带领乡亲创造更美好生活的憧憬和愿望——问题是,他们的动力将来自哪里?据调查,由于转移支付金额有限和逐步减少并将最终取消的农业税附加返还,全国农村干部人均年工资收入不足五千元。加之工作难度比以往更大,这样的职位对年富力强的人来说很难有什么吸引力。
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要求相比,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严重不足
现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分到了农户(土地分散经营),农民的组织管理由严密变为松散(人员自由流动),农村社会管理面临的形势复杂,任务繁重。据了解,南潭村有19名党员,65岁以下的才8人,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剩下的都是“38”“61”“99”部队,发展党员、开展组织建设都缺乏基础。不少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后继无人,这在全国估计也是普遍状况。这就使得在遇到突发性事件和组织发展生产经营时,难以有头脑灵、办法活的村干部冲锋在前、积极引导,难以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得到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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