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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因物业费纠纷诅咒业主:不要变成孤魂野鬼(3)

2011年10月25日 16:24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因物业费 双方曾闹上法庭

  那么,造成“赤裸裸的威胁”症结是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业主上月收到判决书,但提起上诉

  昨日,业主陈绪超向记者展示了他及另外几名小区业主收到的巴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决时间是2011年9月10日。陈等业主是被告,原告是创力,判决结果是陈等业主分别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

  陈绪超说,收到判决书后数天,大家提起了上诉。值得一提的是,初审判决送达至提起上诉这段时间,均早于通告张贴时间。换句话讲,通告中为啥出现“刁民”、“飞蛾扑火”等词语就不难理解了。

  小区清洁已由社区请的工人做

  创力未进小区前,业主雷定水替大家代收水电费,他说,2006年的物业服务费是每平方米8分钱,后来,物业服务费上涨,“从来不跟业主商量,每次涨幅为5分钱。”

  陈绪超讲,至去年初,创力把每平方米物业服务费涨到0.25元,每户每年须交化粪池清掏户12元、管网服务费12元。他还展示了一叠拍于小区卫生死角的照片说,“他们收了钱,不干事,到处是垃圾……我们不需要物业公司,就希望街道来管。喏,今年9月份开始,小区清洁都由社区请的工人做。这样挺好!”

  另外,业主传波说,他因交物业服务费用太多零钞,被物管员卡脖子;业主罗怀波因对收费有异议,被按在地上打……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有业主持应该按时交物管服务费的说法。

  称被拖欠数万元,物管公司7月末停止服务

  昨日,记者虽然几经周折,但都无法跟创力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不过,在小区门岗看到业主们称为导火索的“告全体业主书”。它的落款时间为2011年7月25日,涉及小区现状、物业收费标准及暂停物业服务等信息。比如,“服务内容只能保证小区内日常的生活垃圾的倾倒”;2006年,物业公司进小区服务业主,但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小区环境差和地下管网损坏严重,部分业主不交钱,影响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小区业主共计700多户,长期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有200多户,现欠费金额竟有数万元之多,其中还包括国家政策性收费及小区公共管道、化粪池专款专用费,都由我物管长期垫付。”此外,“告全体业主书”还称“从即日起,暂停对玉波池小区的全部物业服务。”

  昨下午,巴南区鱼洞街道办事处石洋街社区主任杨女士介绍,玉波池小区的垃圾已交由社区请工人处理,街道及区相关部门对玉波池小区现状很重视,正在磋商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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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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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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