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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因物业费纠纷诅咒业主:不要变成孤魂野鬼(4)

2011年10月25日 16:24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反应

  感觉是受到威胁

  通告引用赶羊进圈典故,来自玩“拱猎”扑克牌的口头禅;咎由自取、飞蛾扑火等成语,一看就是文化人才能信手拈来的话,“能把这通告写出,再打印妥当盖鲜章,最后在小区不同区域张贴。这种做法真是‘太有才’了。”

  ———业主陈绪超

  感觉通告内容是赤裸裸的威胁。

  ———其他5名业主

  这种物业公司水平太低了。

  ———网友夜盲

  经典,物管一点素质都没有?

  ———网友落幕

  业内人士

  沟通受阻引发对立

  昨日,物业公司业内人士认为,玉波池小区物业贴咒语通告是沟通受阻造成的。

  他说,通告确有用语不逊之处,会使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激化。他强调,创力应主动履行服务义务,提升工作质量,获取业主认同。物管应提高物业公司与业主本是一家人的认识,而不是对立攻击。当然,业主也应从维护家园环境出发,积极配合物业开展环境维护和治理工作,比如,按时交纳费用。

  末了,他认为如果物管和业主多些沟通,就不会有咒语通告了。

  律师说法

  物业公司不称职怎么办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政,结合《物权法》等法条对玉波池小区把脉。

  袁政介绍,业主不缴物业费的事情,不胜枚举,但像创力这样贴通告的太罕见。按现行法条,业主若认为物业公司不称职,以不缴物业费的方式对抗均会败诉。但这并不意味着,业主只能接受不称职的物业公司。正确维权方法是:首先,可通过采用书面函件(图文并茂)或亲自到物业公司反映等方式收集证据;接下来,若物业公司仍不按合同履行服务,业主可要求业委会对物业公司督促整改,若业委会监督都不起作用,业主们可通过业主大会的形式,定夺是否终止跟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等事宜。

  需补充的是,业主大会的决议须满足两个条件才具合法性: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的产权所有人到场;到会业主人数必须超过业主总人数的一半。(首席记者 黄艳春 文 记者 冉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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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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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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