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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催生蜗婚族:夫妻离婚不离家均摊水电费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2月23日 14:16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同一屋檐下,离婚不离家——蜗婚,无爱哪有家

  核心提示:围绕婚姻和高房价,闪婚、闪离、裸婚……一个个新名词层出不穷。而今,“蜗婚”一族又在都市族群中不断蔓延。曾经的爱人,走出婚姻围城,却又不得不住在一起,感情纠纷掺杂房子、孩子等因素,从而也有了更多无奈的挣扎。

  离了婚的男女仍住在原来的家里,各自拥有一个房间;使用共用卫生间、厨房;平摊水、电、燃气等费用……与其他合租者不同的是,他们共同拥有所居住房子的产权,曾经是最亲密的爱人,这是蜗婚者的生活写照。

  一方面是物质压力,另一方面是离婚后带来的精神负担,在这“离婚不离家”的家庭生活模式背后,当事人会有怎样的心态?记者的整个采访过程就像一次秘密的地下行动,所有涉及的主人公无一例外地要求以化名的形式出现。

  蜗婚族,既然如此不愿露面,又为何被炒得沸沸扬扬?专家认为,离婚虽然不再是一件丢人的事,但离了婚还同住一个屋檐下,就要牵涉道德、法律、财产等多方面因素,变得复杂起来。

  尴尬:距离爱情“一平米”

  一年来,已经离婚的沈佳和刘强仍然处于“同居”状态,一边试图协商早日离开,一边又不得不维持着这个非正常的家庭,在尴尬和磕碰中保持着“邻里互助”的关系。

  2008年,沈佳和刘强在杭州结婚了,在父母的帮助下,两人在下城区朝晖街道买了一套101平方米的两居室,首付30万元,月还款2700多元。但结婚还不到两年,两人就因争吵不断而离婚了。

  离婚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独立的空间、自由的作息和隐私保障,可当他们的结婚证变成离婚证后,生活却比以前更麻烦了。“房子是我们唯一的财产,房价已经翻了一番,现在还在不断增值。”沈佳说,离婚后,房子成了两人之间最大的问题,如果把房子卖了平分,“分到的钱,双方都不够再买新房,出去租房的话,压力太大,还不如寄希望房价继续涨。”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同屋而住,分房而居”,蜗婚让这一切变得富有戏剧性。一套房子,东面卧室沈佳住,再买张床放进书房让刘强住,其他地方公用,“两人‘错峰’使用厨房和卫生间,每月的水电费用两人平摊,可一到月底缴费时,他就抗议。” 沈佳无奈地说,“他认为我用水比他多,因为我爱洗刷,我喜欢熬夜看书,电自然也用得多。而我会反驳他经常蹭我的饭……为这些小事斤斤计较挺尴尬的。”

  最糟糕的是,沈佳不敢把新交的男朋友带回家,因为让刘强看见了,一定会变相地把男友“请”走。为此,沈佳也经常不留情面地让前夫带来的女友难堪。

  这场“拉锯战”持续了一年,让沈佳身心疲惫。“离了婚还继续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这对神经的考验可想而知。”每次下班,她想到要回她和前夫的那个家,步伐就越发沉重。

  如今,两人终于就房子问题“约法三章”:房子暂时不卖,留着继续升值;刘强搬出去住,双方仍共同承担月供,刘佳每个月多付1000块“房租”;双方任何一方随时可以提出售卖房子,另一方应无条件答应,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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