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4孝标准引“孝果”质疑 媒体剖析被规定的孝道(5)
重构老有所依——孝,不应是孩子一个人在战斗
如果城市的这头不能让我们的父母顺利“进城”,而老家的那头又不能以广阔的发展空间吸引子女“返乡”,那要想实现新“24孝”标准中的大多数条款,基本上“难于上青天”。
资料显示,自2001年起,中国已正式进入到快速老龄化阶段。世界银行预测,到2050年,60岁以上人口占中国人口总数的比例会上升到34%。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已迫在眉睫。
与老龄化社会相对应的另一面是,当前“421”模式的家庭逐渐增多,一对小夫妻同时负担双方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明显存在着“超载”的问题。
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现实家庭转型的变化、经济负担上的变化,都在要求相关方面作出调适。
有报道称,在滨州一家公司里,出现了员工父母也能领工资的新鲜事,即所谓“孝工资”。在这家公司,“孝工资”与员工工资待遇完全分开,直接邮寄给老人。以特殊工资形式关爱家属,并非这家公司首创。早在2007年,郑州一家公司就开始了尝试;其后,浙江、江苏、广西、湖北等地的企业也都有尝试,效果非常好。
其实,关爱员工家人的榜样有很多,如谷歌公司推出的超级福利:员工去世配偶还可领10年薪水。这一举措成全了员工及家人;反过来,也大大提升了企业的吸引力,让谷歌在人才争夺战中遥遥领先。
但单纯依靠企业的良心发现,来应对养老问题,显然有些杯水车薪。真正的制度发力才是人们所期待的。
当前,一些不合理的制度明显影响了孝道的实行。《中国青年报》一篇评论文章中发问:别说“经常”,就是领着爱人、子女偶尔回家转一转——无偿加班的劳资关系会“放行”吗?单位的带薪假肯“点头”吗?层层设卡的高速公路肯“优惠”吗……如果城市的这头不能让我们的父母顺利“进城”,而老家的那头又不能以广阔的发展空间吸引子女“返乡”,那要想实现新“24孝”标准中的大多数条款,基本上“难于上青天”。
对此,有专家指出,从立法角度,应该对老年人权益提高保护力度,政策层面,政府应该制定更好的老年优待政策;对于公共场所、公共机会,有困境的老人应该有优先选择权,比如公办的养老场所,应该优先接收失独老人;同时,要给老人多提供参与社会的机会,让他们有荣誉感,增强幸福感。单位也应该为员工适当提供赡养老人、陪伴老人的时间,让孝心找到落点。(记者 肖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