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欲救人反被刺死 家属两次申报见义勇为未果
见义欲为反被害
算不算见义勇为
湖北小伙在广州欲救人却被刺死,见义勇为材料未获批准,引发讨论———有“见义”动机,但无实际“作为”,是否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身在湖北省的李宁,获知上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明年起广东省内见义勇为牺牲者将获100万元奖励的消息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起了自己的表侄。
今年3月14日晚上,李宁的表侄熊成在广州市白云区欲救人时,被醉酒的行凶者刺死,经过一审判决,行凶者被判处死缓。但是半年多过去了,警方为熊成申报的见义勇为材料至今未被批准,原因是“证据还不充分”。
旁听熊成遇害案的审理后,李宁产生了疑问:发生在熊成身上的想救人却没救成的行为,究竟属不属于见义勇为?
事件
26岁小伙欲救人被刺死
“救命!”今年3月14日深夜,听到窗外传来呼救声,租住在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萧岗英华里18号302房的赖某桥和熊成暂停玩电脑,走到窗边,看到对面三楼阳台上站着一个男子。“我们问他怎么了,他说从五楼摔到了那里,让我们过去帮他一下”。赖某桥在派出所接受询问时回忆说,当时室友熊成拿着钥匙出去了一会儿后,就浑身是血地上来了,这期间发生了什么,赖某桥表示不清楚。
半年多过去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还原了这期间的全部过程:2012年3月14日,前一天被公司辞退的河南淮阳人于继学在醉酒后,来到广州白云区萧岗英华里18号楼其同事欧阳亚军居住的502房门口,想讨回工资。当时,于继学大力拍门并反复说“快点出来,我要砍死你”。
欧阳亚军因为害怕,爬窗逃跑时,不慎失足摔到邻楼3楼的阳台上,住在18号楼3楼的熊成发现摔下受伤的欧阳亚军后,下楼欲帮忙解救。在楼下,正好碰到了已走下楼的于继学。于继学叫熊成上楼,熊成不肯,于是双方发生口角。于继学就将熊成踢倒,并拿出水果刀刺了他的胸部一刀,之后逃离现场。熊成挣扎着走回三楼住处求救,终因伤重身亡。
今年11月中旬,于继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须赔偿熊成家属56万余元。当时,于继学明确表示不上诉。
进展
申报见义勇为未获批
案发后,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新市派出所为熊成申报了见义勇为。但一晃8个月过去了,包括李宁在内的熊成家属一直没有得到是否获批的消息。
前几天,专程从湖北赶来的李宁等家属,在领取熊成案的判决书后,找到了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李宁回忆,基金会当时有一男一女两名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基金会的人说,材料收到了,但熊成没有被评上,原因是证据还不充分”。
李宁等家属觉得熊成为了救人而牺牲,这在法院判决书已查明的事实、证人证言里都说得很清楚。法院的判决坚定了他们对熊成属于见义勇为的看法。
为此,记者联系了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主任徐德胜,他告诉记者,熊成申报见义勇为的材料曾提交过两次,第一次提交的材料完全不符合见义勇为的申请条件,第二次提交的材料仍有瑕疵,“目前来说,材料还不够扎实”。
徐德胜说,熊成案引发大家的关注后,他们去查询了相关申报资料,“就熊成这个案子来讲,提交的材料还是有瑕疵。”他说,基金会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没有罪犯的证词,“从目前的材料来看,他不属于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