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欢迎收看中新播报今天是11月4号。周日比赛丰富,今天周一,习惯去买了份体育报纸看看,不过,发现楼下的报亭又搬远了,老板说,现在买报纸的人少,生意大如不前啦。你有关注过身边的报刊亭吗?
一 观察家
标题:报刊亭“跨槛经营”?罚款!
【口播】网上看到一个笑话,前几天去报刊亭买杂志,一男生走过来说:“老板,来张感天动地充值卡。”老板愣了一下,说:“没有,有动感地带要吗?”顿时一脑门子黑线……到报刊亭买本杂志,捎带杯饮料,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享受一下也不错。不过报刊亭这几年命运多舛。郑州、乌鲁木齐多地前后取缔报刊亭,一夜间所有报刊亭全消失地无影无踪。正当市民们叹息的时候,广西南宁多家报刊亭却因在门上挂杂志被罚1000元。种种这般,城管部门都给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了市容整洁。有网友说,挂本杂志,怎么就影响市容了?雾霾治理了,城市自然整洁。一次性罚款1000元,是不是有点贵,有点冤呢?
【解说】日前,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数家报刊亭,因在门上挂杂志,被城管部门罚款1000元。10月30日,记者找到了几位当时受罚的报刊亭经营业主,对于此前因“报刊亭门上挂杂志被城管罚1000元”一事,被罚业主表示不满,认为一直以来都如此摆卖报刊,被罚太“冤”。
【同期】(报刊亭经营业主 陆会英) 对于这样一个处罚 我觉得处罚太重了 而且没什么公平可分的 我们现在都不敢摆了 他们说怎么样 我们也跟着那意思做 我觉得挺冤的 一下子罚太多了 很难理解
【同期】(报刊亭经营业主 黄显滔)非常重 觉得 也非常冤的 如果你说单单的 全部都罚了 那我认了 那你现在就偏偏罚我们这段区域的 有点不合理
【解说】被罚报刊亭的业主告诉记者,每个月扣去租金、占道经营费等费用,他们一个月的收入平均也就1000来块。对于城管部门以跨门槛经营影响市容市貌对其处以1000元的处罚,经营户表示不理解。
【同期】(报刊亭经营业主 黄显滔)个人来说我并不觉得有影响市容市貌 如果有影响到市容市貌 那民众他们可以跟我们讲啊 如果你觉得这样不好看 我们可以按照你们的要求来摆 是吧 但是你不能全部一刀切 这不能摆 那好像就是有点过了
【解说】与陆会英、黄显滔不同,经营户包丽辉因拒交1000元罚款,他被西乡塘城管部门没收了106分报纸和66本杂志。回想起当天的情景,包丽辉潸然泪下。
【同期】(报刊亭经营业主 包丽辉)就觉得很多杂志都很新 他是从门口扯下来 就这样子 一本一本。
【解说】随后,记者走访了南宁市西乡塘区城管部门,对于处罚一事。城管部门回应称,处罚有据可依,且事先已多次劝告未听,最后才实施处罚。
【同期】 (南宁市西乡塘区城管大队教导员 黄超汉)我们就按照 南宁市这个关于整治 市容环境卫生的通告 来执行 具体的规定的话呢 就是在门店 那么报刊亭也算是门店 范围内不能跨出门槛 或者是窗户 来进行 营业 经营 或者展示 那些物品商品 这些都算是 跨门槛经营 我们都按照这一条进行处罚 我们在处罚之前 也进行过教育 拒不整改 可以处罚1000块钱 并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和工具
【解说】一方喊冤,一方有据可依。究竟谁说的有理?该不该罚呢?对此,相关人士表示,执法者在执法的过程在维护政府利益的同时也不应该损害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同期】(广西锦康律师事务所 杨明先) 就是他们在执法的过程中 首先考虑的是把这个政府的规定 也就是政府的利益 放在了首位 而把这个经营户的权利给忽视了 就是经营户在他的报刊亭外壁上 就是亭的外壁上 挂卖杂志 我认为只要他 没有这个跨越范围这个举动 我认为都是合法的 都应该受到保护
【解说】随后,记者走访了秀灵路、明秀路等路段的多家报刊亭发现,有的报刊亭门上的杂志或饮料已经被清走,也有几家报刊亭门上仍挂满杂志或饮料瓶。
【解说】对此,记者采访了多位南宁市民,多数表示报刊亭门上挂杂志并不影响市容市貌,也不妨害路人安全,城市管理不能只顾城市表面光鲜而“一刀切”。
【同期】(南宁市民 陈妙兴)其实我觉得就挺重了 而且很不合理 这些东西 是不是有点强人所难 而且的话 就是反应出我们执法者 其实一点都不够人性化 我认为只要他就是说自己不另外设摊点 然后呢 或者说摆到占用人行道 或说是影响了公共交通 他挂在自己的门面上 我觉得应该是不受影响的
【同期】(南宁市民 唐华凌)我就觉得这种 这种杂志 报刊 就是说挂在外墙 摆在那里放的话 就是说 它就体现出一种文化 所以说我觉得不太影响这个市容市貌 而且说现在 觉得他这个处罚是有点重了 即使说你取消这个 不给挂的话 也没必要处罚这么严重
【解说】网友们也认为,城管工作虽然是照章办事,是冷冰冰地执法,还是可以多一点儿人情味呢?假如这些报刊亭的摊主、街边的小贩是你的亲戚、朋友,城管们是不是会多些体谅呢?
【口播】“跨槛经营”该不该罚呢?网友就来较较真。网友说,“跨门槛经营”是指经营者占据了门槛外面的空间。但是报刊亭的门本身就占有一块空间,这块空间应该算是报刊亭的面积,挂杂志的面积完全没有超出。城管是不是有强词夺理之嫌呢?另外,门上挂满杂志,不仅使报刊亭显得漂亮生动,有利于读者选择杂志,还是传播文化、科学等知识与文明的“宣传亭”,更是一个城市的文化符号,可谓一举多得。有国外有学者研究,报刊亭的功能和外观已经发生重大转变。报刊亭的功能可以包括信息查询、便民服务,多元化经营,才是报刊亭转型升级的法宝。从这个角度来说,城管部门的思维和行为是不是也应该转变一下呢?
二 时事锐评
醉酒警察杀人凭啥政府买单赔偿?
【口播】再来关注广西最近发生的警察酒后持枪杀人案。视人命如草芥般地持枪杀人,本来已经够骇人听闻了,而广西这起案件中行凶者竟然是以保护群众为职责的人民警察,就更加令人发指。如今,当地政府又提出,先行代赔70多万元,这醉酒警察杀了人凭啥政府买单赔偿?政府要拿着纳税人的钱闹哪样啊!
【解说】10月28日晚10点,醉酒状态下,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刑警胡某到米粉店购买食品,却开枪将怀有身孕的女店主吴某枪杀,并射伤了她的丈夫蔡世勇。目前当地政府正在和受害者家属协商赔偿问题,初步方案是政府先行代赔70余万元,但方案未获家属同意。蔡世勇的姐夫赖先生说,赔偿标准和依据他们都不清楚,政府不让他们单独找律师,而是通知他们11月5日再次进行协商。
对此,网友流年说:73万是我们纳税人的钱吗?警察、政府凭什么拿我们的钱来赔?让杀人的人赔钱赔命!!政府不能也和那警察一样“违规”!
网友静观其变:作为一个纳税人,我不同意把我交的税做这个事情,还有就是70W不觉得太少了?孕妇啊,一尸两命!!!!
【口播】醉酒警察视人命如草芥、枪杀孕妇令人发指,可醉酒警察的这笔债应该由谁来承担?政府这么快要做出赔偿是在滥用纳税人的钱吗?我们来看看媒体和专家怎么说。
【微博+口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委员张树国律师:事件反映出当地公安机关对警员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因此,犯罪嫌疑人供职的机关也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当地政府给家属一定赔偿符合法律规定,但并不能免除醉酒警察个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南方都市报:孕妇被杀案,赔偿多少,也应有一个充分博弈的环节。然而,政府不许受害者家属单独找律师,家属在与政府谈判的过程中,就缺乏专业的知识支撑,这就注定是一场不公平的博弈。
[page title= subtitle=]光明网:国家赔偿是指公权部门因工作失误给受害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和人格上的损害而实施的一种赔偿制度,而警察醉酒后滥杀无辜,是一种主观故意犯罪行为,受害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根本不在“误伤”之列,凭啥政府要为他买单?
三 时事每日鲜
标题:涉嫌无证驾驶 孙杨又出事了
【口播】孙杨又出事了!这次是无证驾驶。11月3日下午,在杭州的一路口,发生了一起公交车与保时捷卡宴的相刮擦事故,肇事公交车司机和前来处理事故的交警发现,卡宴驾驶员竟是奥运冠军孙杨。后来警方认定追尾的公交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不过,整个事件到此还没完,后续发展出乎所有人预料。
【解说】原本这只是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不过,由于涉嫌无证驾驶,孙杨随后被交警带走。孙杨于4日凌晨在其微博中发了一封致歉信,表示自己忙于训练比赛,对法律知识的淡薄,希望大家能够给他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
【解说】本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却因驾车者是奥运冠军孙杨而引起轩然大波。在我们的印象里,许多类似案件中,不少体育明星都以“不懂法”来进行总结。如,2003年,范志毅开着一辆白色宝马将一辆危险变道险些酿成车祸的黑色帕萨特“截下”,并上前打人。2008年12月,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毛剑卿等几名球员在一家饮食店内当众群殴在该店用餐的徐先生等。
【解说】明星在享受公众人物权利的同时,也被赋予了相应的社会责任。有很多人,特别是青少年们,会把奥运冠军和体育明星视作是人生的榜样。明星们或许不一定非要成为道德的楷模,但也千万别变成反面教材。
标题:富豪相亲用上测谎仪 功利婚恋何时休?
【口播】测谎仪这种东西,我们一般都是在电影里见到,然而在日前一场富豪相亲上也派上了用场。这是相亲呢。还是逼供呢?眼下五花八门的所谓“富豪相亲”遍地开花,无非是“美女”钓“土豪”,“土豪”选“美女”,组织者渔公得利。不过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是这场赤裸裸的媚俗炒作何时休呢?
【解说】在某网站举办的相亲女性选拔活动上,网络私人婚介公司八百番武艺齐上阵,用一对一面试、瑜伽教练观 察身形和生活健康习惯。值得一提的是,主办方动用了测 谎仪上阵,声称选择入会的女孩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资料和 标准审核才能取得入会资格。女方选拔苛刻,而男方只要求有五百万身家即可付费相亲。
【解说】“高端猎艳”的相亲会遭到网友吐槽。有网友说,简直是变态的策划,变态的游戏,都该看心理医生了!相亲使用测谎仪与其说是为了确保女方回答婚恋问题的真实性,不如说是对女性尊严的蔑视和践踏。但是,即便如此,来自红粉佳丽仍趋之若鹜,究其原因,还是源于她们对金钱的莫名崇拜。
标题: 云南一部门“零”支出 引来网友质疑
【口播】土豪约等于有钱,俺们没钱,都希望少花钱多办事,不过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却可以不花钱只办事儿,去年该局“三公”经费仅2700元,今年预算为0。相比其他部门动辄几十万元、数百万元的“三公”经费,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的零“三公”经费无疑显得有些“扎眼”,也引发了一些质疑。如此节俭,有些网名觉得此事必有蹊跷,“元芳你怎么看?”
【解说】记者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看到,公布于该网站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201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中称,2012年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支出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0.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其“说明”是:该局原有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0辆,未发生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网友说,这意味着,这个局没有一辆公车,出门自掏腰包、出国自掏腰包,你相信有这样的部门吗?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相信——没有!
【解说】三公经费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为零的。不过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角度来说,三公经费不是越少越好,而是越合理越好,要契合程序正义,且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而在现实中,是不是有各种灰色手段“隐藏”了三公经费呢?专家认为,应尽快建立相应的验证机制和问责机制,确保三公经费的详细公开的同时,发挥监督权,确保每笔账目真实可信。
标题:泰国船难致港人一死一伤 香港正积极跟进事件
【口播】我们目光转向香港。泰国当地时间11月3日,泰国著名旅游胜地芭堤雅附近海域发生一起沉船事故,一名中国香港公民在事故中遇难,另有一名香港遊客和广东遊客受伤。 事件发生后,引起香港各方面的关切。
【解说】香港入境处表示,将按当事人和当事人家属的意愿提供一切可行的协助。入境处设有“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的24小時求助熱線,并将会继续与外交部驻港公署、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当事人及当事人家属保持密切联系,积极跟进事件。 外交部驻港公署也对事件表示关切。
【同期】外交部驻港公署 领事部副处长 汤庆治:我们已经第一时间跟入境处取得联系了,并得知有一名港人在事故中遇难,还有一名港人受伤,然后我们也跟入境处表达了关切,希望如果需要多跟我们联系,然后我们也把(泰国)领事保护的电话公开给他了。
【解说】记者向香港旅游业议会查询时得知,议会方面暂时还没有收到旅行社的报告,因此,两名死伤者很可能是自行前往泰国。中国驻泰国大使馆表示将密切跟踪搜救工作进展,并将安排领事保护官员现场了解情況,协助死伤中国公民善后、救治和安置事宜。网友们纷纷祈祷,为同胞默哀。
结尾
广西平南县刑警胡某在米粉店内枪杀孕妇伤其丈夫,该怎样给受害者家属一个清楚、公道的交代,避免被指“滥用纳税人钱”,当地政府可要好好想想。谈到交代,孙杨的道歉信在其个人微博上已经公布,希望这是真心的改正,不是随意应付,能给自己和公众一个交代。以上就是本次新闻的所有内容,感谢您的收看,更多精彩新闻欢迎点击中国新闻网和中新视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