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自己投资企业,自己保荐上市,上市成功即获巨额利润,有的回报高达17倍
从国际经验看,股权投资能获得20%左右的年化收益率已经算不错了。2009年以来共有21家券商直投入股的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按发行价计,券商直投在创业板公司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为5.25倍,有的回报率甚至高达十几倍。
上市是稀缺资源,有了利益关系,保荐商就难以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要从根本上防治腐败的滋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应该停止现行的券商可对一家公司同时既保荐又直投的模式。
为了共同的利益,券商可能违规保荐
日前,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得通过。令市场对这家公司格外关注的,是其保荐人和现有股东之间的关系:爱康股份的保荐人是平安证券,而其股东名单上,平安财智和绍兴平安赫然在列。平安财智是平安证券的全资创投公司,绍兴平安则是平安证券的关联企业,二者增资企业的时间距离爱康股份接受上市辅导仅6个月。按市场预测的16.8元的发行价计算,这两个股东一年多的投资收益就可能超过120%。
类似的“巧合”从券商直投业务开设以来便不断上演。人们还记得,作为直投业务开展以来第一个吃“螃蟹”的券商,中信证券下属机构金石投资于2009年5月认购了神州泰岳210万股,入股到上市只用了5个月,盈利却达一个多亿,股价最高时,回报率高达17倍,被称为“最精准直投”。值得注意的是,神州泰岳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均是中信证券。
2009年10月创业板开闸后,一些券商借助“保荐+直投”模式获利丰厚。但对这项业务中突击入股和利益输送的质疑声,也一直没有停止。北京股民魏小姐对记者表示:直投、保荐是一家,他们会不会为了共同的利益,“信息共享”,保荐种树,直投乘凉?反过来,对于自己直投的企业,券商会不会违规保荐?
7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一方面明确证券公司可以开展直投业务,从而拓展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另一方面也规定,证券公司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自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公司的直投子公司或投资基金等不得再对该拟上市企业进行投资。这意味着,饱受质疑的“保荐+直投”模式从制度上已被终结。
随着创业板价格回归,套利空间正逐步缩小
券商直投业务的“暴利”也颇受市场关注。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共有21家券商直投入股的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按发行价计,券商直投在创业板公司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为5.25倍。在一些投资项目中,券商获得的回报率甚至高达十几倍,许多人因而将直投业务与暴利行业画上了等号。
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高收益只是一个特定时间、特定情况下的产物。海通开元投资总经理张向阳认为,2007年券商直投业务试点启动后,恰巧遇到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投资成本较低,而创业板开通后整体估值水平很高,造成账面收益很高。现阶段已不可能获得如此高的回报。
中金佳成投资总经理刘钊表示,券商直投去年入股并在今年上市的项目平均回报率为2.9倍,相比2009年入股的券商直投项目5.25倍回报率下降了四成多。
刘钊表示,从国际经验看,股权投资能获得20%左右的年化收益率已经算不错了,而且通常一个成功的项目后面是许多个失败的项目。
券商人士表示,随着创业板价格回归,套利空间正逐步缩小。券商直投也应从初始的短期获利离场的模式进入到长效投资的可持续发展阶段,凭借自身专业的判断和价值投资理念为企业提供服务,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