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踢出的王子来复仇? 新鸿基的兄弟战争(3)
地产豪门的兄弟战争
3月29日晚,新地董事局宣布,郭炳江及郭炳联于当天通知本公司,彼等因怀疑涉及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的调查而被廉政公署拘留。
消息人士透露,在新地,郭炳江主管物业发展、土地收购、建筑业务,郭炳联除负责物业投资及财务外,还掌管新意网(8008.HK)及数码通(315.HK)两间上市公司等。郭炳江太太梁洁芹负责集团的采购及建筑部,郭炳联太太刘宝赐担任法律顾问并负责法律、财务及租务部门。
业内传闻该案件被揭发与郭氏三兄弟的长兄郭炳湘有关。
郭炳湘当时在外有“红颜知己”唐锦馨,也将保守的郭老太惹怒。郭炳联和郭炳江联手将郭炳湘踢出新地。
2008年2月18日,新地突然发出通告,指主席兼行政总裁郭炳湘因个人理由暂时休假,其职务改由郭炳江及郭炳联分担。被逐出“豪门”后,郭炳湘曾向法院上诉,质疑陈巨源处理一幅新界地皮的方式有问题。当时该地皮所有者原本已有意将地皮卖给新地,陈巨源却通过另一家公司为新地买入地皮,价格比业主此前的叫价更高。
据了解,廉署在接获郭炳湘举报后,于2008年已开始介入该案进行调查。早期的调查方向是许仕仁在离开积金局后约3个月便担任新地顾问,及收取巨额顾问费。不过经调查发现此事并无蹊跷,调查一度陷入僵局。
一年前,廉署收到郭炳湘进一步举报,得悉许仕仁入住的礼顿山住宅,享有至少一年期的免租期。2002年10月,许仕仁拿到该房钥匙并入住。而2003年7月,他才离开积金局。巧合的是,2011年,许仕仁曾以“个人理由”退出工商银行独立非执董的选任程序。另外,虽然许仕仁爱马如命,却突然出售名下马匹“各适其适”,不少马圈中人都感到事不寻常。
在香港,廉署的调查和执法有极大独立性,廉署专员执法过程只需向行政长官一人负责和汇报工作。廉署的调查也极具神秘色彩。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30条,任何人士在未经授权下披露廉署的调查详情,即属违法。
此次廉署拘捕郭氏兄弟及许仕仁,分别依据《防止贿赂条例》第4条和第8条,以及普通法中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防止贿赂条例》第4条和第8条最高刑罚是监禁7年及罚款50万港元;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则没有判刑上限,不过,若在区域法院审理,最高判刑为7年。